600811东方集团为子公司担保2亿元。
金联金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金服”)为我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为满足金联金服业务发展资金需求,2016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同意本公司为债务人金联金服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业务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主债权的业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主债权币种为人民币,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200,000,000.00元(大写:贰亿元),担保范围为融资业务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权的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