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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庄小丽

[聊天] 庄小丽个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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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9:07:1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这个声明今大家有所误解了。我很感谢一直关注我,帮我转帖、顶帖的朋友们。因为有你们我的官司才能得到合理判决,我此个声明是针对7月1日操控这视频迅速传播的那个人,其它帮我分享到朋友圈的那些人我谢谢你们。因视频传播后我多次收到彭俊另外情人的来电威胁,彭俊其情人的目的是把视频传遍全汕尾,让我在汕尾呆不下去。本人之前是个生意人,汕尾很小,认识我的人很多,自从视频大范围传播后铪我造成很大影响。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9:13:3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我虽然离婚了,可我还得继续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下去,请彭俊的另外几个情人有事找彭俊,我已经和彭俊没有任何关系,冤有头债有主,我也是受hai者。
发表于 2014-7-3 19: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庄小丽 发表于 2014-7-3 18:54
我是去捉奸的,视频里有我及我亲人。

如果法院一开始就给你公正合理判决,你也不会把这视频传上网络对吧?如果没把这视频公开,法院肯定会徇情枉法,颠倒黑白,暗箱判案,让案件冤枉于黑暗中,对吧?上传视频不是你的错,是法院逼的。另者,你是受害方,法院想吃掉这种视频证据,你让证据公之于众,让公众去审判,并看清法官的嘴脸,你没有错,也不存在侵犯别人隐私和名誉。如有人指控你,你不防再来一场官司。要做贼,又怕人截穿你,还是不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就像很多举报控告一样,你纪委如履行了职责,进行了调查处理,有关当事方会将举报搬到网络上吗?想包庇,还不肯让人公于之众?你杀人,还要封人家的口?要说,也是这些相关单位让人把案情证据搬到网络上的。不搬上去公之于众,让你徇情枉法捞钱?
发表于 2014-7-3 19: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庄小丽 发表于 2014-7-3 19:13
我虽然离婚了,可我还得继续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下去,请彭俊的另外几个情人有事找彭俊,我已经和彭俊没有任何 ...

如果案件已判清楚,理清楚,你们已是互相不相干的人了,我建议你无必要也不应该再在这网络里提他。一切了结成为过去,不要再这事纠结生出更大的是非。
发表于 2014-7-3 22: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7-3 23: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4-7-3 14:17
你自己在网络公开提供你的现场捉奸及有关个人隐私视频,目的就是引起点击关注,更广范围的传播,且一次一次的 ...

发表于 2014-7-3 23: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庄小丽 发表于 2014-7-3 14:33
因为视频传得太快,且目的性很强,而且本人在当晩就被人勒索、敲诈,所以在巿民网发个声明并无其它意思。

庄小丽你扯蛋
发表于 2014-7-3 23: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剑指蓝天 发表于 2014-7-3 14:50
现社会这种婚姻感情纠纷很普遍,遇到发生在谁身上是一种不幸和无奈,不存在光不光彩。你又没抢没偷。法律 ...

发表于 2014-7-3 23: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渔夫子 发表于 2014-7-3 16:07
视频是你自己放上网络的,都给大家熟知了,反过来现在却说传播和观看是侵犯你的隐私?这是何来的稳私?虽然 ...

发表于 2014-7-3 23: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子 发表于 2014-7-3 16:20
吃一堑,长一智,作为人生教训,受益匪浅!

发表于 2014-7-3 23: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庄小丽 发表于 2014-7-3 16:31
你们都不理解我发这个声明的用意,是因为这个视频不是巿民网转出来的,而是以另外一种形式快迅传播,之后我 ...

发表于 2014-7-3 23: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庄小丽 发表于 2014-7-3 16:42
我很感谢汕尾巿民网,我发这个声明是因为有不法分子在恶意传播,且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因为彭俊实在招惹太 ...

发表于 2014-7-3 23: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事读贴 发表于 2014-7-3 18:22
奇怪 了,你地捉奸视频暴的内容并不是你在与人通奸,是别人在通奸的隐私,怎么说传视频是暴露你的隐私了?有 ...

一针见血封喉
 楼主| 发表于 2014-7-3 23:28:5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疲倦了,心累了。人性丑陋!个人声明说的是7月1日微信朋友圈的事,却被活生生扭曲成这样,是我文笔差,表达错误,还是人性本就是这么丑陋??倦了,倦到连多说一句我都觉得累了,累到想逃
发表于 2014-7-4 00: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荒唐!!!!!!!!!!!!!!!莫名其妙!!!!!!!!!!!!!!!!
发表于 2014-7-4 11: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庄小姐不应该说要通过用法律手段来限制广大传播视频的网友,第一,视频是你自己放上去的,你的目的也就是要引更多的人围观,增加宣布作用;第二,那么多人传播,你又能起诉谁呢?但从声明来看,这可能是庄小姐表达有误所致,你想表达的,可能是针对那些被你认为别有用心且对你敲诈勒索的人,如果真有这些人存在,建议报警。
发表于 2014-7-5 18: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慈悲为怀,得饶人处且饶人,建议某些人不要老是抓住别人的把柄不放,都是无奈的。同时建议楼主报警。
发表于 2014-7-5 18: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慈悲为怀,得饶人处且饶人,建议某些人不要老是抓住别人的把柄不放,都是无奈的。同时建议楼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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