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具有保值和增值功能”这一理论若干年前在房地产界被视为“真理”和“经典”,近年来却争议颇多。那么住房是否真的具有保值和增值功能呢? 依据传统理论认为,住房建设必须依附于土地,而土地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具有升值潜力,因此住房具有保值和增值功能。不过,我国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住户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而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又是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后,国家可以无偿收回或与用户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住户则需重新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土地增值对广大住户来说影响不大,对住房的保值和增值作用并不明显。其次,由于住宅产业中新技术、新科技和新型建筑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土地的稀缺性已因高层建筑带来的大容积率而有所缓解。再次,由于人们居住观念的改变,对住房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住房更新换代的步伐也将不断加快,特别是受“入世”的影响,我国现阶段商品房在不久的将来会被新型住房所取代,而新型住房往往具有更好的质量品质、时尚设计、物业管理和人文环境等。因此,在一定时间内,就住房变化的总趋势而言,住房并不具有保值和增值功能。
但这并不排斥区域性的住房会具有保值和增值的功能。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区域性的住房会保值和增值呢?一是该城市受地理限制,可利用的土地已开发完毕,城市也无法向周边发展,因此土地价格会有所上升,新开楼盘的楼价也会上升,从而导致原购住房保值和增值;二是区域性配套设施的改善,如周边环境、绿化、文化教育和市场配套的改善等等;三是交通状况的明显改善,如地铁的开通等;四是城市中心的偏移,使新的区域住房得以保值和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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