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接到一朋友电话,说像我们这个没工作单位,个人买社保的老百姓,政府有了一优惠,可以去办理失业证明以减交社保金.优惠期三年.
于是,满怀希望的到社区交了杂七杂八的复印件,开到了两份证明,一是失业证明,二是计划生育证明.第二步是到镇政府社保所,被告知要将社区的计生证明送往镇计生办,办理一证先行.哎!不办不知道,办了才知道是圈套.在计生办提供了更多的杂七杂八资料后,说要再缴纳一笔计生罚款,我的情况是95年结婚,生有两孩,一个97年出生,一个00年出生.00年已经向海城镇政府计生办缴纳2000元的罚款,现在应补缴的罚款不多,3万多,还可以以30%打折(真不明白怎么得来的),一共需再罚一万三千多.
靠,什么鸡巴条款,当初老子缴多少罚款都是计生人员说了算,不是我想缴多少就多少,更不是当初我没缴罚款,现在按照现在的标准补罚.00年到现在已经15个年头.当初的罚款不算,那么再过15年,去办理其他事情,是不是也要"一证先行",按照15年后的标准重新再罚一次.试问这样的条例哪条法规规定,试问这样下去,政府部门还有没有公信力!知情人告知办理失业优惠,每月可以少交一百来块,就按照150算吧,三年的优惠5400元.看来这是实实在在的一个"社保圈套"
附件;2000年3月缴纳的计生罚款单,不算数的无效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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