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奋进的人生 于 2014-8-23 09:41 编辑
时下,汕尾市党政对全市发出了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正在我市大张旗鼓地开展。然而,随着活动的深入,我们不禁反思,创文!除了每位公民自律以外,我们还缺点啥? 创文,首先想到城市陋习,我们总能零零总总想到很多。随意横穿马路、滥用远光灯、践踏草坪、乱扔垃圾……这些看似无足轻重的陋习,却对社会环境和市民形象造成不良的影响,也给咱们创建文明城市带来阻力。治理——回潮——再治理,这些年,我们城市管理始终在这个怪圈中循环。一些陋习在声势浩大的活动中依然顽固地“生存”着。在得知上海、南京等地相继出台地方性法规,以高额罚款治理乱吐痰等不文明现象后,很多市民说,50元一口痰,能否管住乱吐者?不久前,上海将处罚标准提高到100元,而香港特区政府也在前不久宣布,一旦抓获吐痰者,执法人员将发出传票,由法庭裁决,最高罚款将达1万元港币,比现行的定额600元罚款高出16倍之多!我市的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呢? 一位姓何的市民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在信利电子厂的街头巷尾,经常能看到乱摆摊设点的小商贩,他们占道经营,容易堵路,也不雅观。但平日里,相关的管理部门管得不够多,并且,即便管,管得也不够严。这样一来,就等同于默认了乱摆摊这个陋习的可持续性。8月20日至8月22日,笔者连续多日来到人行桥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方观察,而“禁止摆摊”的公告牌明明就在他们身后。为何会“不能为,却总为之”?这真得好好反思。 而一些人心态的失衡,也为“城市陋习”提供了适宜生存发展的温床。8月21日早上8点30分,笔者专门在五十米大道与香城路的十字路口观察了十多分钟,香城路方向转入红灯,近十多个市民起先都在马路一侧停驻,可一出现“出头鸟”,个别人的心态就失衡了:“他能走,我为啥不能走?”乱闯红灯的陋习再次在马路上重现,“随大流”最终还是让红绿灯形同虚设。此外,市民刘大哥也坦言,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心态也会失衡。他拿自己举例说,“我开车时总是很讨厌路边的小商贩,巴不得城管部门立马前来清道。不过,要是我在路边摊买东西,就不会那么想了。大家想想是不是都有这种感觉?” 也有市民表示,造成“城市陋习”的,除了社会管理与市民心态的失衡,还有很多现实性的因素。比如说闯红灯,并不能一味地指责行人没有“规则意识”,因为一些道路设计不合理致使很多时候不得已而为之。再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其实一直都在“禁止”。但有市民指出,在禁止“随地”的时候,街头却没有可以让人放心吐痰的专用设施,垃圾箱的间隔也有点远。如果卫生设施设置得再人性化一些,市民肯定也会自觉一些。 此外,也市民指出,“城市陋习”屡禁不止,与家庭教育、生活习惯等因素有一定关系。“有一天,我看到一个妈妈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儿想闯红灯,女儿说幼儿园老师教她不能闯红灯,她不肯闯红灯,妈妈就甩了一个巴掌,硬架着她过了马路,这真可悲。”市民王小姐也说,现在的家庭教育太忽视对生活细节的教育了,时间一长,小孩子也学会了大人的坏习惯,“城市陋习”要“断根”就难了。 笔者认为,习惯势力当然是顽固的,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思想准备。但告别有法不依、公民意识淡薄的陋习并不是不可能的。除了严肃法律之外,还必须做基础性工作,那就是提高公众的主人翁意识。经过若干代人的不懈努力,相信局面可以改观。在这方面,日本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同是东方文明的日本人民守法比较自觉,东京的街道上,只要在地上画一条线,就谁都不敢越雷池一步。新加坡以华人为主,社会秩序也比较好。 可见传统不是不可以改变的。不文明行为的减少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要依靠文明素质教育,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需要教育的推动、社会榜样力量的引导和媒体的监督。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行为及违法行为的惩戒和查处,严格执行相关处罚规定,加强对市民的文明教育。 笔者建议,要将社会推进到一个相对文明的程度,上一个新台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也非一日之功,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方见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