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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汕尾市民网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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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1 19: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市民网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及管理

     为规范论坛管理及运作,同时也为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特制定此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及其管理办法!以促进论坛有序良性发展!

第一、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本论坛电子公告服务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任何人不得违背《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第二、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

     为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本网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落实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一、上网用户登记程序 (详见附件:《上网用户登记程序》)

     该程序包括:建立了可执行的用户上网登记制度和用户资料管理数据库;用户注册登记系统的主要设置和程序;用户信息包括哪些个人真实信息;对未履行登记注册用户通过本BBS栏目发贴的控制方式;虚假注册信息的清理程序和网站管理者权限等。

      二、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详见附件:《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

     1、实行先审后发的信息审查发布管理机制;建立公共信息内容自动过滤系统和人工值班监控工作机制;对违法、不良信息如何有效过滤;发现严重违法信息时的处理程序等。

     2、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如何依法保障不泄漏国家秘密;发现泄密信息的处理程序;本BBS上网用户登记注册信息的资料保存、查阅、使用工作流程;采用何种防泄漏、防盗用用户资料技术措施等。

     3、建立上网用户“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多次通过本网站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用户采取的有效制约措施。

第三、论坛管理四项制度

     一、版主负责制度(详见附件《版主负责制度》)

     该制度包括:社区管理人员的设置及职责,版主的任选,版主及管理员的权限,版主的管理等。

     二、论坛软件过滤及24小时人工审查制度(详见附件《论坛软件过滤及24小时人工审查制度》)

     该制度包括自动过滤采用的方法、过滤系统的名称、设置及人工过滤的原则制度等。

    三、规则张贴制度
     为规范汕尾市民网的管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国家法法规,结合本论坛实际情况,制定汕尾市民网“规则张贴制度”。

     四、栏目明确制度
    为规范汕尾市民网的管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国家法法规,结合本论坛实际情况,制定本“栏目明确制度”。


                                                                                                                           汕尾市民网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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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31 19: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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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

本论坛电子公告服务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任何人不得违背《电子公告服务规则》,不得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从事任何可能有损本论坛及本论坛合法权益的活动,或者从事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一)汕尾市民网服务条款的接受
1、本网站(“汕尾市民网”)将自本用户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由汕尾市民网所有并运作,并在本用户服务协议的条款和要求下提供服务;
2、通过完成汕尾市民网注册程序,用户便表明其接受了本服务协议的条款,并同意受本服务协议的约束;同时,用户提交正确的身份证号码,正确的联系方式,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3、本服务协议所称的用户是指完全同意所有条款(以下简称“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的服务接受者。

(二) 服务条款的变更和修改
汕尾市民网保留依其自主判断在将来的任何时间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服务协议条款的权利。所有修改的协议均构成本服务协议的一部分。汕尾市民网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一旦发生服务条款的变动,汕尾市民网将提示修改的内容;当用户使用汕尾市民网的特殊服务时,应接受汕尾市民网随时提供的与该特殊服务相关的规则或说明,并且此规则或说明均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

(三) 服务说明
1、汕尾市民网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包括各种信息工具、网上论坛、个性化内容等(以下简称本服务)。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增强或强化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新产品,均无条件地适用本服务条款。
2、 除非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否则汕尾市民网对网络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即用户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汕尾市民网不保证服务一定会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不作担保。
3、 为使用本服务,用户必须:
自行配备进入国际互联网所必需的设备,包括计算机、数据机,其他存取装置或接受服务所需其它设备;
自行支付与此服务有关的费用;
除手机短信服务外,本服务为免费服务,但汕尾市民网保留在日后对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收取费用的权利。
用户接受本服务须同意:
    提供完整、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资料; 不断更新注册资料,若用户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汕尾市民网有合理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汕尾市民网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的帐号,并拒绝其现在或将来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
汕尾市民网有权规定并修改使用本服务的一般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保留电子邮件讯息或其他上载内容的时间、限制本服务一个帐号可接收信息的数量等措施。如汕尾市民网未能储存或删除本服务的内容或其他讯息,汕尾市民网不负担任何责任。对于用户3个月未使用的帐号,汕尾市民网有权(但无义务)予以删除。
由于用户经由本服务张贴或传送内容、与本服务连线、违反本服务条款或侵害其他人的任何权利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或使汕尾市民网遭受任何形式的罚款或处罚,用户同意以适当方式充分消除对汕尾市民网的不利影响,赔偿汕尾市民网及其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人或其他合作伙伴及员工的损失,并使其免受损害。

(四)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
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汕尾市民网有 合理理由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汕尾市民网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用户应了解国际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应特别注意遵守当地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五)用户隐私权
当用户注册汕尾市民网的服务时,用户须提供个人信息。汕尾市民网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多的个人化网上服务以及为广告商提供一个方便的途径来接触到适合的用户,并且可以发送相关的信息和广告。在此过程中,广告商绝对不会接触到用户的个人信息。
汕尾市民网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汕尾市民网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 有关法律规定或汕尾市民网合法服务程序规定; 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及公众的权益; 为维护汕尾市民网的合法权益; 与汕尾市民网的关联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分享客户资料; 其他需要公开、编辑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1. 在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几种情况下,汕尾市民网有权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在进行促销或抽奖时,汕尾市民网可能会与赞助商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在这些情况下汕尾市民网会在发送用户信息之前进行提示,并且用户可以通过不参与来终止传送过程。
汕尾市民网可以将用户信息与第三方数据匹配。
汕尾市民网会通过透露合计用户统计数据,向未来的合作伙伴、广告商及其他第三方以及为了其他合法目的而描述汕尾市民网的服务。
汕尾市民网会向用户发送客户订制的信息或者汕尾市民网认为用户会感兴趣的其他信息。如果用户不希望收到这样的信息,只需在提供个人信息时或其他任何时候告知即可。另外,汕尾市民网会采取行业惯用措施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但汕尾市民网不能确信或保证任何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用户须自己承担风险。比如用户联机公布可被公众访问的个人信息时,用户有可能会收到未经用户同意的信息;汕尾市民网的合作伙伴和可通过汕尾市民网访问的第三方因特网站点和服务;通过抽奖、促销等活动得知用户个人信息的第三方会进行独立的数据收集工作等活动。汕尾市民网对用户及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上述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用户帐号、密码和安全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汕尾市民网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汕尾市民网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的密码和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用户可以立即通知汕尾市民网,并且用户在每次连线结束,应结束帐号使用,否则用户可能得不到汕尾市民网的安全保护。

(七)对用户信息的存储和限制
汕尾市民网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汕尾市民网有权判断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汕尾市民网服务条款规定的权利,如果汕尾市民网认为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汕尾市民网有权删除用户发布或发送的信息,乃至中断或终止向其提供网络服务。

(八)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上载、张贴、发送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淫秽、粗俗、猥亵的,胁迫、骚扰、中伤他人的,诽谤、侵害他人隐私或诋毁他人名誉或商誉的,种族歧视或其他不适当的信息或电子邮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汕尾市民网所传送。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
在汕尾市民网内专供张贴广告的区域之外,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
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
干扰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服务协议之规定。
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其它被汕尾市民网视为不适当的行为。
用户对经由本服务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对于经由本服务而传送的内容,汕尾市民网不保证前述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用户在接受本服务时,有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的内容。在任何情况下,汕尾市民网均不对任何内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内容发生任何错误或纰漏以及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汕尾市民网有权(但无义务)自行拒绝或删除经由本服务提供的任何内容。用户使用上述内容,应自行承担风险。
汕尾市民网有权利在下述情况下,对内容进行保存或披露:
(1) 法律程序所规定;
(2) 本服务条款规定;
(3) 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
(4) 为保护汕尾市民网、其使用者及社会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5) 其他汕尾市民网认为有必要的情况。

(九)关于用户在汕尾市民网的公开使用区域张贴内容:
“公开使用区域”包括网上论坛和其它一般公众可以使用的区域;
用户一旦在本服务公开使用区域张贴内容,即视为用户授予汕尾市民网该内容著作权之免费及非独家许可使用权,汕尾市民网有权为展示、传播及推广前述张贴的内容之服务目的,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由此展示、传播及推广行为所产生的损失或利润,均由汕尾市民网承担或享受。汕尾市民网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给予此类用户鼓励或奖励。
因用户进行上述张贴,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用户须承担全部责任。
用户不得对他人张贴在公开使用区域或本服务其他内容进行复制、出售或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十)与广告商的商业交易
用户经由本服务与广告商进行通讯联系或商业往来或参与促销活动,完全属于用户与广告商之间的行为,与汕尾市民网没有任何关系,对于用户因前述交易或前述广告商因本服务所产生之任何损害或损失,汕尾市民网不承担任何责任。汕尾市民网没有义务对广告及广告商进行甄别或审查。

(十一)接受有关金融的相关服务
用户从本服务接受任何有关公司商情、股票评析、投资方向等资料,本服务对正确性、适用性,均不负任何责任。基于上述资料,用户所进行的交易或投资决定,由用户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十二)关于链接
本服务可能会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进行链接。对于前述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以利用,汕尾市民网不予担保。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汕尾市民网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汕尾市民网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汕尾市民网对本服务及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和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
经由本服务传送的资讯及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汕尾市民网明示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用户本人创作并在公开使用区域张贴的内容除外。
用户对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自己不得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
汕尾市民网、汕尾市民网设计图样以及其他汕尾市民网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汕尾市民网所享有的商标,未经汕尾市民网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十四)免责声明
汕尾市民网对于本服务包含的或用户经由或从任何与本服务有关的途径所获得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并且对于用户经本服务上的广告、展示而购买、取得的任何产品、信息或资料,汕尾市民网不负保证责任。用户自行承担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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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浏览网际网路时自行判断使用汕尾市民网的检索目录。该检索目录可能会引导用户进入到被认为具有攻击性或不适当的网站,汕尾市民网没有义务查看检索目录所列网站的内容,因此,对其正确性、合法性、正当性不负任何责任。

(十五)服务的修改和终止
汕尾市民网有权在任何时候,暂时或永久地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无论是否通知。汕尾市民网对本服务的修改或终止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汕尾市民网有权基于任何理由,终止用户的帐号、密码或拒绝其使用本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本服务的内容,汕尾市民网采取上述行为均不需通知,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通知
汕尾市民网向用户发出的通知,可以采用电子邮件、页面公告、常规信件或汕尾市民网认为适合的形式。服务条款的修改或其他事项变更时,汕尾市民网将会以上述形式进行通知。

(十七) 全部协议
本服务协议规范用户使用本服务,将取代用户先前与汕尾市民网签署的任何协议。本服务协议和汕尾市民网的其他服务条款构成完整的协议。

(十八)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本服务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的争议提交昆明仲裁委员会,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如果本服务协议中某项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无效,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九)生效条件
除非另行通知,本协议自备案通过之日起生效。
 楼主| 发表于 2011-5-31 19: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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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民网电子公告服务安全保障措施

        为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本网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落实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第一、上网用户登记程序

为保证我网站及其电子公告服务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一、论坛建立“汕尾市民网用户登记制度”,上网用户请严格遵守本制度!用户在论坛的活动将记录于用户资料管理数据库。

二、论坛管理员对论坛网络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黄色网站、违规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三、用户登陆论坛进行活动,必须具有网络身份系统,即在论坛注册的用户名,用户在论坛的注册包括如下信息:用户名、性别、密码、Email地址等。

四、论坛用户注册登记系统采用了国内最先进的Discuz7.2程序,通过后台过滤系统

1.可以有效地拦截敏感字符,如反动、色情、攻击、诽谤等关键字眼。

2.图像审查:对用户上传的图片智能审查,拦截色情、反动、国家领导人图像等。

3.网址拦截:智能语义分析技术,自动升级网址数据库,拦截含有色情、反动、木马等网址。

4.动态升级:动态审级过滤文字、图像、网址等。

五、用户提交注册表单之后,管理员每天检查最新注册的人员,如ID中发现有不良用语及人身诽谤的词汇应立即删除并予以警告。严重者将封IP。

六、用户登记时,将被要求填写确认码或附加码,以确保排除恶意注册。同一IP地址在24小时内将不能进行二次登记。

七、对未履行登记注册用户将不能在论坛所有栏目发贴,但具有浏览权限。

八、论坛每月月底将对虚假注册信息进行清理,对虚假Email地址、网名中含有敏感字符等进行清理,本论坛将不再另行通知,因此,注册时请严格遵守我坛注册协议。用户登陆进行发帖,回帖等活动都将记录其IP,通过其IP可以确定其访问地。

九、论坛将随时确保防火墙的有效工作。同时,对用户的信息做备份处理,通过数据库采用MD5加密,并具有复杂的路径一系列技术手段,确保用户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对每个用户的访问都将保留其最后的访问IP地址,以备有关方面查验。

第二、上网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三、用户信息安全:

1、用户在本网中注册记录的用户信息,我们将会为用户保密。本站不直接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的基本资料和个人信件(网警需要除外)。
2、本网的用户数据库资料严格保密,由网站管理员负责维护。
3、对于用户的个人真实资料,严格封存。对于用户的IP信息,只能由本网管理员和本县公安网警进行查看。
4、用户资料管理数据库采用MD5加密,并具有复杂的路径,以防止下载。数据库每天备份一次,以确保运行安全及用户资料的安全。

四、加强对信源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发现公告栏中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一)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我网将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 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二)在BBS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网民,推翻社会主义制;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泄漏国家秘密;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五、 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七、版主如发现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应立即向管理员或部门汇报,并协调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调查。

八、建立上网用户“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多次通过本网站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用户根据情节严重予以警告、封ID、封IP、封IP段的处理。
发表于 2011-5-31 19: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帅。支持。

  大家互相监督和维护。

   为 汕尾市民网 建下永恒的良好环境。

: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1-6-1 18: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何成方圆,请大家多多支持!!
发表于 2011-8-5 02: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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