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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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维护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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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 23: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几天,闲来无事,不经意间来到民事法庭,本想逛逛,聊聊,殊不知受益匪浅。
    这天刚好法庭开庭审理一件离婚案件。旁听席上几乎是座无虚席,都是原、被告的亲朋好友。当法庭按程序进行调解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有几位听众竟然争吵起来,原本严肃的审理程序不得不暂停下来。作为旁听者怎能如此目无法庭呢?由此可见,农村中法盲依然存在。无独有偶,我在与法庭的工作人员交谈时,来了一位30多岁的村民,他是来咨询的。他结婚后生了一女一男,最小的男孩6岁。老婆已在4年前出走了,一直杳无音信。因此他认为已与妻子分居4年了,可以与别人结婚。经过法官的解释后,他才知道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再结婚是要犯重婚罪的。接着又来了一位农民,也是来咨询的。他与妻子结婚有10多年了,老婆是外省的,没有办理结婚证,已生了两女一男,去年他老婆离他而去,与别人结婚,他想控诉她犯重婚罪。法官认为他与妻子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虽然构成了事实婚姻,但他们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他妻子现在与他人结婚,也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是属于非法同居,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不能认为是构成重婚罪。经过解释,该农民才清楚了《婚姻法》的规定。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啊!在农村,农民的法律意识低,许多村民不懂法,这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障碍。因此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是摆在各级立法机关、公检法司和法律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应当成为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法律工作者在宣传教育中应尽量采用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事,以案讲法,现身说法,真正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调解一件,说服一片的目的,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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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3: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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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必依,老百姓不懂法就有法不依啊。
发表于 2011-6-2 20: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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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海南省委一份关于农民犯罪问题的提案,摆上了省政协提案组的案头。

  提案中说,2003年,农民犯罪案件占全省立案总数的85%以上。从农民犯罪的种类看,盗窃侵财案件居首位,占立案总数的80.5%。

  要解决农业、农村问题,首先要解决好农民问题,因为农民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是起着主导作用的。提案中说,农民犯罪人员最常见的是文化素质差。委员们在调研中统计,我省农民犯罪人员中,文盲、半文盲占38%,初中以上占65%,高中文化的仅占5%。农民犯罪人员90%以上未学法,不懂法。

发表于 2011-6-3 13: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陆教育 于 2011-6-3 13:05 编辑

农民日出而耕,哪管什么法律。所以往往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还不知道。比如对宪法、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税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业法、森林法、水法等的了解是有限的。



发表于 2011-6-12 10: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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