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出首份领事认证书 申请留学者2天办完 2014-10-29 13:10:56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高辰
2014年10月29日 13:10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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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了两天时间,没想到办得这么顺利。”昨日,编号为14000001的领事认证书从成都市政府外办发出,正在申请留学的曾小姐成为第一位享受成都这一服务的市民。
效率提升
原来用一周现在用两天
“朋友们也办理过,不过他们都花了一周左右的时间,没想到我只用2天时间就办好了。”拿到领事认证书,曾小姐非常开心,“这样就能证明我的学历了,申请学校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
成都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份学历领事认证书的最后一页上,贴有一个身份证大小标签,上面注明有编号、认证人签字及由外交部统一发布的公章,“这个章和以前四川省上盖的不同之处在于底部的编号,以前编号是510,现在是511,这就表明是由成都发出的。”
曾小姐享受到的实惠不仅仅是在等待时间上,其实这一次她在成都办理,还少花了60元的代办费。“以前成都可以接件,但不能办理,需要送往省上办理,中间多了一个递交的环节,因此要收取60元的代办费,现在这笔费用也可以省掉。”市政府外办领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成都可以自主办理领事认证这一业务,就能够为成都市民省掉“转递”这一环节,“省时又省钱。”
外事为民
多次主动申请办理领事认证
其实四川省外事侨务办公室也能办理领事认证,在同一座城市成都市政府外办为何还要多次向外交部请缨,申请办理这一业务呢?
“外事为民是成都市政府外办的宗旨。”市政府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主动向外交部多次请缨办理领事认证业务,是出于便民的考虑。原来,以前成都已经有了代办业务,即市民可以前往成都市外办交材料,不少的成都市民和企业已经习惯通过市政府外办转递,“如果通过我们来转递,既增加了办理的时间,也为市民增加了一笔转递的费用。”如今,成都市政府外办能够直接办理领事认证,市民办理领事认证时就能够减少一道转递环节,从而节省时间和费用。
上述负责人表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务实效,要把“实”当作一种为民情怀,心中时刻装着群众、想着群众,多办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把群众的感受参与到工作实绩评判中来。因此,市政府外办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始终坚持把“为民情怀”作为外事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出于外事为民,心为民所系的宗旨,市政府外办主动向外交部提出多次申请,希望能够获得授权,以更好地服务市民。”
领事认证小常识
如今成都也能办领事认证了,办理时间和费用都降低了,看起来的确是很方便。不过到底什么是领事认证?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呢?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领事实践,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我国国内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及其他涉外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要去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发票、装箱单等,或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上述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需办理领事认证。
目前,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仍坚持要求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办理指南
如果成都市民需要办理领事认证,又应当如何办理呢?
首先,办理人要准备好申请材料。包括公民个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完整的《领事认证申请表》,申请领事认证有效文件原件,介绍信原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出国任务批件,以及领事认证有关的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地点为:人民西路2号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2楼成都市外事服务中心大厅
办理流程:1.申请人将需要认证的文书送至领事认证受理窗口;2.申请人据实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3.受理窗口开具《领事认证受理单》,并交付申请人;4.申请人缴费;5.申请人按《领事认证受理单》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接到领证通知后,凭《领事认证受理单》前来取证。
成都商报记者 王楠 摄影报道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认证申请
→窗口审核
→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
→缴费
→开具《领事认证受理单》
{1}市政府外办自办认证
→市政府外办给予认证
{2}外交部认证
→办理认证
→寄回文书
{1}、{2}两项都归到
→通知申请人取件
→申请人签收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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