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扫一扫
2024汕台青年交流
今天,又逢一年冬
海城镇新园小学庆
碧桂园物业不作为
中海环境检测画册
陆丰人民广场、玉
汕尾一案例入选..
桥冲镇“入户讲”
海丰发生2.4级地
汕尾创新“234”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李丽辉、吴秋余)记者31日从财政部获悉:从2014年11月起,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补助将执行新标准,从每日补贴3元提高到4元,达到每生每年800元。
我国从2011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旨在改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下一步,将继续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地方试点,中央财政对开展地方试点的省份按照不高于国家试点标准的50%给予奖励性补助。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汕尾宗祠林立
中海环境检测
冬至安康
余笙婚纱摄影
客服投诉、违法和不良信息、未成年人保护举报电话:0660-3277345 举报邮箱:swsm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