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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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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xc1125 于 2012-1-21 16:11 编辑
楼主小心犯上“假冒记者”之罪。
根据我们网站的实际(市民网只是一个民营网站,不是“合法”的“媒体机构”,这些事情的标题不要采用“采访”之类的用词。懂得使用一点发帖“技巧”对自己、对网站都有好处。
谢谢提醒,说得很对,但这有点区别吧,我是经过车主同意,我跟他表明的是,我是采编,不是说记者,他也不管我是采访还是采编或是访问,当事人原意的事,我想应该没什么吧,如有反对的,我也会虚心接受,把题目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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