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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看汕尾市区整治摩托车、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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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11: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有话就讲 于 2014-12-3 15:12 编辑

  近日,市政府开始强势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对这样的行动,作为一名汕尾市民,我是严重支持的。原因有:一、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是汕尾“交通乱象”的罪魁祸首之一,乱闯红灯、乱冲乱撞、飙车之类的“交通乱象”在市区经常上演,多年来一直为群众所诟病,不下猛药、不严肃整治难以服众;二、频发的“双抢一盗”案件中,无牌无证摩托车是主要作案工具,正因为无牌无证,根本无法追查,无疑加剧了偷盗行为;三、偷盗来的摩托车流入市场,就成为无牌无证摩托车,俨然成为一条黑色产业链,不加以整治,社会治安形势难以有根本扭转。再往大里说,不整治无牌摩托车、三轮车,建设平安汕尾和文明汕尾根本就是一句空话。
  最近在网络上出现最高的一个词是“依法治国”,从这个角度来说,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就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行动。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却有些网友以经济困难等理由为这种违法行为开脱,这种思维暴露了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的一面。实际上,法律意识淡薄是整个汕尾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建市26年以来,走私、制假、制贩毒等行为一再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不仅给整个汕尾抹了黑,也给整个社会肌体注入了慢性的毒药,非一代甚至数代人难以清除,所有市民都得为此“埋单”。但这一点并不为人所熟知,更谈不上重视,这也是导致汕尾经济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无规矩不成方圆”,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主要目的就是要恢复正常的秩序,对于这样的行动,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参与,也希望代表政府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把握好“依法依规、一视同仁”的原则,通过合法、正义的执法行动,为汕尾埋下法治的种子,真正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贯彻到底。同时,也要考虑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之后困难群众的出路以及“出行难”的问题,不要孤立地开展行动,要综合地去看待、解决,这样能够赢得更多群众的支持。
  至于交警进入停车场、小区等地查扣无牌无证车辆的行为,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在市民网另一个帖子也回复过,现在再贴上来,让大家了解下:交警进入停车场执法有充分的执法依据,如果拒绝、阻碍将受处罚,甚至可以被行政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119条明确规定,道路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公共停车场是道路的一部分,交警部门对于其中停放的机动车有依法监督管理的职责,这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于停车场内停放的违法车辆,停车场的业主单位和管理人员有报告、配合交警查处的义务。对于拒绝、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对行为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别墅自带停车位是共用进出口的别墅区,也属于公共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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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唯论点]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看汕尾市区整治摩

发表于 2014-12-3 11: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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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在自己帖子中对楼主的回复来占位顶帖。——
请教楼主一下,是双抢一盗对百姓的危害大,还是每年小轿车车祸中造成人员丧生的危害大?
以两抢一盗的理由来禁摩的话,那什么不可以用车祸对社会、对百姓生命安全的威胁这个理由来取缔小轿车?
公安部门对两抢一盗打击不力,不能归咎于无牌无证摩托的使用。
枪支大炮可以用来保家卫国,但违法分子用枪支来实施犯罪,我们是不是应该停止生产与使用武器?这难道不是因噎废食?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 12: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晚安吾爱 发表于 2014-12-3 11:57
用我在自己帖子中对楼主的回复来占位顶帖。——
请教楼主一下,是双抢一盗对百姓的危害大,还是每年小轿车 ...

在你的帖子里已经回复了,既然你再次来这里重提,我也不厌其烦再回一次。
你好,既然是理性讨论,那我先说说大的前提,“依法依规”,现在汕尾开展的行动并不是禁摩,是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不要混淆两个概念。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是依法依规的具体行动。取缔小轿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两者不能相提并论。至于什么武器之类的,我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随便生产与使用武器,这当然要打击。至于国家生产武器,军队使用武器,你觉得要不要禁止呢?哪天发生战争了,没有枪支弹药,你我都得当亡国奴!
发表于 2014-12-3 15: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夜阳光2 发表于 2014-12-3 12:01
在你的帖子里已经回复了,既然你再次来这里重提,我也不厌其烦再回一次。
你好,既然是理性讨论,那我先 ...

这段回复,很有思辩智慧。点个赞先。
从这段文字来看,我可以理解为你对禁摩持否定态度。既然本次是整治无牌无证的行动,而且你强调要依法依规,很好,一个“法”字,似乎让人无可辩驳。但正如我在本帖主帖及回复其他网友的内容,在这里我也不厌其烦重复一下:行动,合法之外,是否要考虑社情民意?两个字:情、理。处于进行时的大规模查处行动,已经让百姓人心惶惶,别忘了,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的车主多为一些贩夫走卒,还有很多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市民。在给出缓冲和过渡期之前,对摩托车与电瓶车进行大规模清查清理行动,势必造成社会人群的心理恐慌。社会的管理,法治也好,人治也好,都应该以人为本,说到底,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百姓们安居乐业,生活得更加幸福。
当前,我市的交通系统建设及配套不够完善,非要整治的话,也需假以时日。而且,我在帖子中也表达过,必须自上而下,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抓起,尤其是,公检法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的车辆应该作出表率,让群众信服,从而主动配合本次行动,不过份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 15: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晚安吾爱 发表于 2014-12-3 15:01
这段回复,很有思辩智慧。点个赞先。
从这段文字来看,我可以理解为你对禁摩持否定态度。既然本次是整治 ...

你好,首先谢谢你的赞。然后回复如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执法行动应该是从年初就开始酝酿了,你可以网上搜索下,好几个月前就有相关报道了。不知道,这几个月或者超过半年的时间,算不算缓冲期?至于你说的“人心惶惶”,我却不这么认为,我也没钱买小车,家里还有电动车和自行车,对这样的执法行动,我也是你说的“百姓”之一,但我没有“心惶惶”。还有,我也不赞同你所说的“假以时日才来整治”的观点,现在这种交通和治安局面,早该整治了,现在整治我都嫌晚,这也是我为什么在回复你的这段话的开头要说清楚“年初”这样的时间。至于“自上而下”、“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及亲属”之类的,我是赞同的,我在帖子里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跟你所说的是一致的。
发表于 2014-12-3 15: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夜阳光2 发表于 2014-12-3 15:14
你好,首先谢谢你的赞。然后回复如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执法行动应该是从年初就开始酝酿了,你可以 ...

说句不带主观色彩的话,你不“心惶惶”,并不代表所有百姓不“心惶惶”,这几天,我在朋友圈里听闻到更多的朋友在讨论这次的执法行动,可见,老百姓对此是相当关注的。现在汕尾地区老百姓的收入都不高,无牌无证车辆一旦被执法队伍“收监”,将是无期徒刑,对老百姓来说,又是一种经济损失。
你说,这次行动在年初就酝酿,我想,很多百姓都不知道这回事,相关部门也似乎没有在新闻媒体上公告(有吗?什么时间?请指出。又也许我孤陋寡闻。),让百姓为无牌无证车辆上牌,所以,你认为“已经”给出缓冲期的说法,我不认同。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 15: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晚安吾爱 发表于 2014-12-3 15:25
说句不带主观色彩的话,你不“心惶惶”,并不代表所有百姓不“心惶惶”,这几天,我在朋友圈里听闻到更多 ...

我就是老百姓之一,我不心惶惶,你所说的“所有老百姓心惶惶”从何谈起?还有,不能因为老百姓有经济损失就质疑执法行动,任何执法行动都会有利益受损的一方,哪里有“大家好”的,关键是要看执法行动的出发点是好是坏,执法过程是否公正透明!还有你说的公告,我还真特意百度了一下,给你个链接,10月29日的公告,http://swxw.gdwnews.com/lhxw/20141202/49627.html。还有8月份的报道,http://www.shanweinews.net/shownews.aspx?nid=36690。我觉得,既然要谈论整治行动,就应该对相关信息都有所了解,理性、客观地作出评价,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
发表于 2014-12-3 15: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百姓,我的笔误。不可能是所有百姓,绝大部分吧,如果你认为我夸大其辞,我建议你到大街上,问问百姓对这次行动的看法。另外,我建议你留意看今天的新帖:没有那个女人愿意当妓女。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 15: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晚安吾爱 发表于 2014-12-3 15:47
所有百姓,我的笔误。不可能是所有百姓,绝大部分吧,如果你认为我夸大其辞,我建议你到大街上,问问百姓对 ...

你好。我就是看了今天网上发的其它几个新帖才上来发帖的,如果一个网站长期只有一种声音,而且这种声音带有明显的某种不大理性的偏向,那这个城市的发展就很有问题了。我在帖子中也表明了我的观点,“但却有些网友以经济困难等理由为这种违法行为开脱,这种思维暴露了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的一面。实际上,法律意识淡薄是整个汕尾市普遍存在的问题。建市26年以来,走私、制假、制贩毒等行为一再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不仅给整个汕尾抹了黑,也给整个社会肌体注入了慢性的毒药,非一代甚至数代人难以清除,所有市民都得为此“埋单”。但这一点并不为人所熟知,更谈不上重视,这也是导致汕尾经济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发表于 2014-12-3 15: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夜阳光2 发表于 2014-12-3 15:52
你好。我就是看了今天网上发的其它几个新帖才上来发帖的,如果一个网站长期只有一种声音,而且这种声音带 ...

你给出的链接,我还真特意去看了一下,有这么一回事。
10月29给出的公告,在自己的官网。我就奇怪了哈,为什么不在更有影响力的媒体,比如,市民网、广播电视台、汕尾日报进行公告呢?你认为更多的百姓会关注公安部门的官网么?而且,10月29日才出公告,一个月后,也即11底就急不可耐开始大肆查车了?这算什么缓冲期?
发表于 2014-12-3 16: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xw.gdwnews.com/lhxw/20141202/49627.html这个链接的文字内容又提到了罚款。黑夜阳光网友,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4-12-3 16: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查处无证无牌车本来就是治理交通环境、依法治市的一个重要工作。为什么还有质疑的声音?恐怕是有些市民没有任何法制观念习惯了。不过,这个工作应该是交警叔叔的日常工作,为什么需要搞什么突击行动?这恐怕也是市民会质疑的原因之一。总之吧,公务人员也好,市民也好,都需要加强法治思维,否则什么事情都难做。
发表于 2014-12-3 16: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夜阳光2 发表于 2014-12-3 15:52
你好。我就是看了今天网上发的其它几个新帖才上来发帖的,如果一个网站长期只有一种声音,而且这种声音带 ...

非常理性,支持!
发表于 2014-12-3 16: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汕尾实际出发更需要依法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本身市区交通就够乱的了,一些市民目中毫无交通规则意识,再加上无牌无证车,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交警部门这样的行动就是还市民有序交通环境的开始,必须支持。至于说到罚款,现在收支两条线,不懂规矩不要瞎说。
发表于 2014-12-3 16: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其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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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20: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實話,到底是為了錢,還是了民眾安全,只有執法者才知道
发表于 2014-12-3 23: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hkhenry 发表于 2014-12-3 20:53
說實話,到底是為了錢,還是了民眾安全,只有執法者才知道

那就看相关部门对治理无证无牌摩托车,三轮车的出发点是什么?以及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单纯靠罚款来治理,肯定是逃不了广大市民雪亮的眼睛。要是从民众的安全考虑,希望广大市民舍小利以谋远,主动配合相关执法人员开展工作。
发表于 2014-12-4 00: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solinson 发表于 2014-12-3 23:52
那就看相关部门对治理无证无牌摩托车,三轮车的出发点是什么?以及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单纯靠罚款来治 ...

這是汕尾官場的特色,年年搞大運動,過後就恢復原態,我記得2012年搞什麼三打兩建的行動,把汕尾所有商戶,當然不包括信利等比較大的商家,都嚴打一次,目的是打擊假冒產劣產品和逃稅行為,結果令好多商戶都不敢開門做生意.  最後一樣恢復原態,假冒劣和各種逃稅情況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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