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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22: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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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部分教师到县政府门口上访
2014年12月16日12时,海丰县未符合政策规定聘任职称的60多名教师,陆续来到县政府大门口上访,要求解决其职称聘任的问题。事情发生后,海丰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教育局、人社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接访,与上访教师对话,并详细解读相关政策,积极做好劝访工作。
实际情况是:2007年,为解决教师职务聘任的历史问题,海丰县对2006年之前已取得职称的教师全面落实了全评全聘,并全额兑现了职务工资。同时从2007年开始,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意见》(粤职改字[1993]2号)的规定,对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评聘分开,对有空缺岗位的,要求学校通过竟聘给予聘任。2013年,海丰县完成了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工作,并于2014年5月份起按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任,全县符合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约1000多人。同时,已定于2015年起,按新的编制再次进行岗位设置,对存在的空缺岗位继续进行聘任。这次参加信访的教师属于不符合今年度职称聘任条件的教师,之前,县教育局和所在学校已多次对这些教师作了政策解读,说明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是严格执行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
近些年,海丰教师队伍工资与公务员已基本实现“两相当”,并略高于全市其他县区,职称聘任的问题必须依据省、市相关政策配套执行。
目前,已有部分教师陆续离开现场,解释劝访工作仍在进行中。
海丰县教育局
201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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