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wzysw 于 2014-12-23 17:06 编辑
强烈抗议违法犯罪分子再操纵我群南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的报告 中共海丰县委、海丰县人民政府 附城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我们是附城镇联河村委会粉围村群南村民小组村民。近日,联河村委会在我群南村民小组账务仍未真正结算清楚的情况下,强行要对我村民小组进行换届选举,此举严重激化村民内部的矛盾和损害我村民小组的利益,我们对此极力反对并提出强烈的抗议。事实如下:
一、对账务审计结果的质疑和重新审计的必要性。 海丰海*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记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致使本村民小组不明不白损失15万元应收入款和10多万元安置楼铺面租金,同时还存在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和联河村委会干部等人故意陷害财务人员吴广义的行为,吴广义已向海丰县公安局反映和做了询问笔录。现时,本小组已将所有账本单据委托海丰县群信会计事务所重新进行审计。联河村委会在账务重新审计期间强行操纵选举,不符合程序也有失公允。
二、我们拒绝让违法犯罪分子操纵本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 1、吴淑治等联河村委会干部涉嫌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造假盗卖我粉围陂集体土地,经海丰县公安局调查取证后,已确认其犯罪事实并作为案件线索移交海丰县人民检察院查处。我们强烈反对由犯罪嫌疑人来主持换届选举。(见附件:海丰县公安局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2、联河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于2011年7月22日严重违规操作群南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并利用大批黑社会人员对部分选民进行示威恐吓,同时以每张选票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价钱购买选票进行不正当竞选。经选民举报投诉后,在确凿的证据下被县民政局和附城镇选委会认定选举存在违规行为,选举宣告无效。如今,他们又故技重演,我们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如此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嫌疑人,有何资格作为选举委员会委员主持我群南村民小组的选举?连财务审计工作都敢插手,弄虚作假进行陷害,在这样黑暗操作下的选举又能选出什么好的干部队伍?我们支持选举,但坚决反对由村匪主持、操纵选举。
三、群南小组多次报告请求解决的问题,一直没人理。 2006年,周*概组织、带头强行进行“号占”群南安置房,一些强势村民和无享有分配资格人员便借机进行哄占和私卖集体楼房,导致至今仍有几户村民未能分到安置房;优秀共产党员吴*新等人强占小组集体铺面9间私自进行出租近3年,10多万元租金不交还集体,个人吞占;部分强势村民乘机霸占大片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小组干部多次上报要求处理解决,但附城镇政府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牵头解决至今问题仍未解决,村民小组内部利益矛盾越来越尖锐,难道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就真的如此无能?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联河村委会干部完全没有资格作为选委会工作人员主持我群南村民小组的换届选举工作。强烈要求附城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制止纠正,派驻工作组协助我群南村民小组解决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待财务账目重新审计完毕后再由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给我们一个真正公开、公平、透明的民主选举。
此致 粉围村群南村民小组 2014年12月22日 抄送:海丰县人大常委会,海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海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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