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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wzysw

[海丰] 强烈抗议违法犯罪分子再操纵我群南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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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4 10: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 发表于 2014-12-23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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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hake谢谢支持。我们的诉求非常明确,要求透明、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而不是被一帮村匪操作的选举。
1、海*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是否存在造假、陷害的行为,等新的审计结果出来即可分晓,且原财务已报警做了笔录,过错的一方自会有法律制裁。
2、按省民政厅的文件,必须是账务清算完毕后才可以进行换届选举。联河选委会在账务审计期间强行进行选举明显存在违规。算个账也用不了几天,就不能再等等吗?
3、联河选委会干部现属于犯罪嫌疑人,且有2011年违规操作我群南小组选举的前科,我们要求由镇选委主持选举也是非常合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4 10: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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になりた秋天 发表于 2014-12-24 09:16

我们的诉求非常明确,要求透明、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而不是被一帮村匪操作的选举。
1、海*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是否存在造假、陷害的行为,等新的审计结果出来即可分晓,且原财务已报警做了笔录,过错的一方自会有法律制裁。
2、按省民政厅的文件,必须是账务清算完毕后才可以进行换届选举。联河选委会在账务审计期间强行进行选举明显存在违规。算个账也用不了几天,就不能再等等吗?
3、联河选委会干部现属于犯罪嫌疑人,且有2011年违规操作我群南小组选举的前科,我们要求由镇选委主持选举也是非常合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4 10: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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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淇淋 发表于 2014-12-23 23:14

我们的诉求非常明确,要求透明、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而不是被一帮村匪操作的选举。
1、海*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是否存在造假、陷害的行为,等新的审计结果出来即可分晓,且原财务已报警做了笔录,过错的一方自会有法律制裁。
2、按省民政厅的文件,必须是账务清算完毕后才可以进行换届选举。联河选委会在账务审计期间强行进行选举明显存在违规。算个账也用不了几天,就不能再等等吗?
3、联河选委会干部现属于犯罪嫌疑人,且有2011年违规操作我群南小组选举的前科,我们要求由镇选委主持选举也是非常合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4 10: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胖子兄弟 发表于 2014-12-23 22:32
楼主是不是进水了,这几点能说明什么?
先不管哪个干部怎么样,先来说说你这文中那么明显的指出他人的信息 ...

我们的诉求非常明确,要求透明、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而不是被一帮村匪操作的选举。
1、海*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是否存在造假、陷害的行为,等新的审计结果出来即可分晓,且原财务已报警做了笔录,过错的一方自会有法律制裁。
2、按省民政厅的文件,必须是账务清算完毕后才可以进行换届选举。联河选委会在账务审计期间强行进行选举明显存在违规。算个账也用不了几天,就不能再等等吗?
3、联河选委会干部现属于犯罪嫌疑人,且有2011年违规操作我群南小组选举的前科,我们要求由镇选委主持选举也是非常合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4 10: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知青 发表于 2014-12-24 10:32
关注!

谢谢顶帖支持。
我们的诉求非常明确,要求透明、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而不是被一帮村匪操作的选举。
1、海*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是否存在造假、陷害的行为,等新的审计结果出来即可分晓,且原财务已报警做了笔录,过错的一方自会有法律制裁。
2、按省民政厅的文件,必须是账务清算完毕后才可以进行换届选举。联河选委会在账务审计期间强行进行选举明显存在违规。算个账也用不了几天,就不能再等等吗?
3、联河选委会干部现属于犯罪嫌疑人,且有2011年违规操作我群南小组选举的前科,我们要求由镇选委主持选举也是非常合理的。
发表于 2014-12-24 10: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swzysw 发表于 2014-12-24 10:43
谢谢顶帖支持。
我们的诉求非常明确,要求透明、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而不是被一帮村匪操作的 ...

继续关注!可惜海丰山高皇帝远.
发表于 2014-12-24 11: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2-24 11: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胖子兄弟 发表于 2014-12-23 22:32
楼主是不是进水了,这几点能说明什么?
先不管哪个干部怎么样,先来说说你这文中那么明显的指出他人的信息 ...

理性!一些人为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什么话都敢说、胡说、蛮说!同意你的观点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4 11: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wzysw 于 2014-12-24 11:51 编辑
有你共鸣 发表于 2014-12-24 11:13
理性!一些人为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什么话都敢说、胡说、蛮说!同意你的观点


我看你的言论才是有个人目的。什么叫胡说蛮说?
我们的诉求非常明确,要求透明、公开、公正的民主选举,而不是被一帮村匪操作的选举。
1、海*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是否存在造假、陷害的行为,等新的审计结果出来即可分晓,且原财务已报警做了笔录,过错的一方自会有法律制裁。
2、按省民政厅的文件,必须是账务清算完毕后才可以进行换届选举。联河选委会在账务审计期间强行进行选举明显存在违规。算个账也用不了几天,就不能再等等吗?
3、联河村委会干部现属于犯罪嫌疑人,且有2011年违规操作我群南小组选举的前科,我们要求由镇选委主持选举也是非常合理的。
发表于 2014-12-24 12:29:2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swzysw 发表于 2014-12-23 17:08
拒绝黑恶势力向基层渗透,强烈要求民主公开选举。

楼主可能脑进水了,听说那个村十多年没选举换届了。可能楼主有见不得人的事才这样发表吧?
发表于 2014-12-24 13: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2-24 13: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4 13: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零舍不同 发表于 2014-12-24 12:29
楼主可能脑进水了,听说那个村十多年没选举换届了。可能楼主有见不得人的事才这样发表吧?

我看你才脑子进水了。你仅“听说”就那么确定?联河选委会2011年操纵群南村民小组换届选举的事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都清楚,也有档案可查,你以为报告可以随便乱说?当时因为举报该次违规行为,一举报人在室内无故遭到3名歹徒持刀行凶报复,肩肌断裂多处受伤,海丰县公安局定性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可惜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发表于 2014-12-24 17: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老村前自留地共1W多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无视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群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村民。
发表于 2014-12-24 17: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老村前自留地共1W多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无视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群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村民。
发表于 2014-12-24 17: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老村前自留地共1W多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无视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群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村民。
发表于 2014-12-24 17: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老村前自留地共1W多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无视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群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村民。
发表于 2014-12-24 17: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毛主席万岁 发表于 2014-12-24 17:33
今天,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老村前自留地共1W多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 ...

笑话,几张奠基典礼的图片能说明什么问题?那天我在现场也没看有什么人出来反对。借口说去现场怕被打,难道连去政府抗议的胆也没有吗?说那么多人反对,也没见到一张反对的纸片呀,凡事是要讲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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