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楼主: swzysw

[海丰] 强烈抗议违法犯罪分子再操纵我群南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的报告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2: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与你ざ雲ざ携手 发表于 2014-12-25 18:18
关注!

多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5 23: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毛主席万岁 发表于 2014-12-25 17:41
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吴惠,,,吴广义,,,在自留地和人合作建楼有没有召开过社员大会???

再声明一下,我们绝对支持公平透明的换届选举。原小组长早就决定不再参加选举了,并多次书面申请镇政府派出工作队驻村民小组,主持和解决村民小组事务。希望大家能客观公正的看待问题,选出好的干部队伍,村集体以后才会有发展。
发表于 2014-12-26 08: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群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发表于 2014-12-26 09: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城召开的会议是分配安置楼的会议,不是变相廉价出卖留成地的会议。更何况附城镇召开的会议,中途由黑社会头目吴惠指示黑社会分子吴广义拍打桌椅搅乱会议而 宣布流产。
发表于 2014-12-26 09: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0: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毛主席万岁 发表于 2014-12-26 09:02
附城召开的会议是分配安置楼的会议,不是变相廉价出卖留成地的会议。更何况附城镇召开的会议,中途由黑社会 ...

跟乱咬人的狗多说无益,事实胜于雄辩,网民也不是傻子,2011年是否有存在违规操作选举的事实,大家一看就清楚
IMGP7948.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0: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洗科落 发表于 2014-12-26 09:06
无奈

感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0: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梦想天开 发表于 2014-12-26 14:08

{:5_157:}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10: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坚决拒绝由违法犯罪分子主持操纵选举,强烈要求附城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予以纠正。{:5_181:}
发表于 2014-12-27 17: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群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发表于 2014-12-27 17: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关注汕尾市民网
粉围那点事
发表于 2014-12-27 17: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群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发表于 2014-12-27 20: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毛主席万岁 发表于 2014-12-27 17:16
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 ...

那就快去上访吧,拿出点实际行动给大家看看。
发表于 2014-12-27 20: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swzysw 发表于 2014-12-27 10:15
跟乱咬人的狗多说无益,事实胜于雄辩,网民也不是傻子,2011年是否有存在违规操作选举的事实,大家一看就 ...

有实据证明,看来反映属实。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8 22:30:3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4-12-27 20:04
有实据证明,看来反映属实。

谢谢
发表于 2014-12-29 17: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瓦拉瓦拉 发表于 2014-12-25 13:36
说明很多人没有得到利益。

没有得到利益,,,这话说得太趋利了
发表于 2014-12-29 17: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swzysw 发表于 2014-12-23 19:01
如假包换,报告今天上午已送到各职能部门。谢谢顶帖。

希望能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9 17: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南雨 发表于 2014-12-29 17:13
希望能解决

:handshake谢谢。可惜附城镇至今不予纠正。
我在62楼里贴了11年选举告示的相片,请移步看看,再次谢谢您的支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