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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周伟成 于 2014-12-23 17:36 编辑
广东惠州中院审理涉嫌以商养黑案 港人被告否认指控
中新网惠州12月22日电 (严初)22日,由广东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汕尾市城区荣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萍(香港籍)等15名被控涉黑案公开继续开庭审理,据悉,该案在本月15日已经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由于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审理一周以来法庭状况频发,今天此案进入质证阶段。
据悉,此案在审理一周以来,因一些辩护律师先后提出公诉人、合议庭成员回避,致法庭3次休庭;辩护律师王一因多次擅自发言,被法警强行带出法庭;而15名被告人均否认涉黑罪名的指控。
据起诉书显示,2001年11月5号,黄萍与已经死亡的邹小帛成立荣泰公司,后以荣泰公司为依托,以被告人邹少兵、杨丽芳等人为骨干成员,提供作案工具、经费、报酬等,以商养黑;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妨害公务、强迫交易、骗取贷款、聚众斗殴、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伪造公司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敛财。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谋求保护伞,实现以黑护商的目的,在汕尾当地形成重大影响。 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黄萍等15名被告人罪名共达19项,分别是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罪,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一被告人黄萍聘请的辩护律师是知名律师张燕生,一些辩护律师称:惠州市检察院之前已退回侦查两次,并依法决定对“涉黑罪”不起诉。在开庭前,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惠州市检察院又以“追加起诉”的形式将“黑社会组织罪”作为“遗漏”罪行予以追加起诉,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有悖法律规定。故律师申请公诉人回避,均被检察院驳回。
今天庭审开始进行质证阶段。质证前,众多辩护律师纷纷向法庭提出,先排除非法证据。辩护律师张燕生说,负责黄萍等案的专案组长曾松泉(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与本案存在有重大利害关系,他们众律师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请曾松泉回避。但直到此案开庭,曾松泉一直在负责此案侦查,而这些证据都是在曾松泉当专案组长的主持下获得的,“所以要先排除非法证据”。审判长当庭回应称,先进行质证,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在法庭调查结束时进行。
公诉人出示的系列证据都是围绕着涉黑罪名进行的。“根本就不是事实,这些都是捏造的。”当公诉人出示完寻衅滋事案的第一组书证时,第一被告人黄萍显得很激动,大声地表示抗议,想试图反问公诉人“这些证据是从哪里来的”。审判长不得不多次提醒黄萍要注意法庭纪律,黄萍说,“因为我是冤枉的,所以才会很激动。”
在庭审中,15名被告人均否认涉黑罪。据了解,此案预计审理将持续1月,这是近3年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周期最长的一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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