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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正主持汕尾“三打两建”会议 省纪委的人找上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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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18: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whlf 于 2014-12-26 19:03 编辑

日期:[2014-12-25] 版次:[A22] 版名:[广东新闻] 字体:【大中小】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 邹世昌 通讯员 马伟锋

    汕尾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受贿近300万元一审获刑12年

    昨日,汕尾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因受贿近3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陈增新因为检举看守所同仓立了功,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可从轻发落。但他本人仍然感慨:“判得太重了。”与其一同领刑的还有“麻将局长”张育浩,其因行贿陈增新百万元,另收商人18万元,同样获刑12年。

【陈增新其人】

    从农场会计成为厅级干部

    “在陆丰市的5年间,我回家的时间合计不到一年。”

    “任职期间勤勤恳恳,可以说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里面去”。

    这些,是陈增新的自我评价。作为一位土生土长的海丰人,他用了38年的时间,从一名农场会计,一步一脚印走到厅级的位置。

    在快50岁时候,他先后担任汕尾市计生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2006年,陈增新调任陆丰市委书记,主政陆丰约5年。2011年,又升官为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但是,这巅峰维持不到一年,他便被纪委带走。

    后经证实,陈增新的犯案主要主政陆丰时。对此,有熟人评价陈在基层时候“干得不错”,在陆丰留下了一些政绩。但当地也流传,他和商人过从甚密,卖官鬻爵……

    众所周知的是,陆丰这个地方,毒品枪支泛滥,久禁而不绝。作为曾经的父母官,陈增新称自己兢兢业业,为陆丰摘下了制假币的帽子,但终究是“功不抵过。”

【罪】

    下属官员谋求升迁,逢年过节送钱

    庭审时隔半年,汕尾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与昔日下属张育浩、两名承包商昨天一同在广州中院进行二次开庭并听判。他身穿暗绿的棉衣,头发稀疏,但说起话必然环顾四周,仍有一股领导“范儿”。

    鉴于此前他痛快认罪,受贿金额并没有多大争议。法院认定陈增新担任陆丰市委书记,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共受贿约294万余元。

    陈增新的六宗受贿里,五宗来自陆丰当地官员。包括陆丰市财政局原局长张育浩、曾任陆丰市东海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李某义、曾任陆丰市打私办主任的蔡某陆、曾任陆丰市粮食局局长的林某和曾任陆丰市南塘镇委书记的林某东。 他们都是为了谋取升迁,在春节、中秋节持续大送小送。

    承认“贪”不承认“帮”,法院都认定“受贿既遂”了

    资料显示,上述前官员,都纷纷得到了调动。李某义成功调动到陆丰市甲西镇担任镇委书记,蔡某陆调任陆丰市民政局局长,林某的弟弟从陆丰市河东镇副镇长职位调任陆丰市审计局副局长,而林某东调任陆丰市碣石镇镇委书记。其中送钱最多是张育浩,这位官员曾打麻将发生流血事件而被纪委点名批评,但一直仕途稳当,还试图“打进”市领导班子。

    对于这些,陈增新在庭审承认自己“觉悟太低”,是“贪了钱”,但下属升迁都是按规矩办事,没有进行暗箱操作。

    昨日,法院评价,明知他人有请托还收钱,即使没有帮忙办事也视为“受贿既遂”了,因此对指控的事实均一一给予认定。

    工程拆迁遇纠纷,直接致电书记来搞掂

    在陈增新被抓之后,涉案人士也相继投案自首。 其中,有陆丰市财政局原局长张育浩以及两个商人,因彼此牵扯较深,被指定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案情细节披露, 陈增新也确实如同传言与一些商人保持着不良关系。陈增新与地产工程承接方郑维山是海丰老乡,是多年“老朋友”。郑维山曾承包了乌坎两个工程卷入拆迁难题。郑维山给陈增新打了电话,陈为此四处打招呼,帮他解决事情。陈增新称摆平纠纷,其实是分内之事。而实际上,陈也从中收受了额外的好处。法院认定,陈增新分两次收到郑维山贿赂100万元。

【罚】

    从主持“三打两建”沦为被“打”对象,没被认定为“自首”

    陈增新认罪始终坦荡荡,称认罪是“良心发现”,但是他不放弃任何轻判机会。昨日的二次开庭中,“自首”问题,再次成为焦点。

    陈增新回忆,2012年8月10日上午,他正在汕尾市办公楼八楼主持“三打两建”会议,秘书打来了电话,要他过去一趟。而那天早上陈在楼梯里也看到省纪委几张熟悉的面孔。所以,他立马感觉到形势不对。 “有过想逃避的思想……”陈增新说还是选择面对,一五一十地交代,所以他认为是“自首”。

    检方坚持纪委上门查的,不能认定为自首。法院昨天表示采信检方的说辞,但认定陈增新坦白供述,可以从轻处罚。

    部分赃款可能用于抚恤,法院认为不影响定罪

    关于赃款的去向,陈增新解释:“陆丰是个很穷的地方,工资很低。” 但是,这里打理关系的成本却很高。他收的钱大部分用来个人消费,主要是用来熬年关,打点关系处理事情。他说:“过一个年花掉几十万元是正常的。”

    陈增新说,有些受贿款是投入公用,包括发给一些上访户以安顿民心,请求法庭在量刑上给予考虑,但检方认为这些没有往来凭证,持怀疑态度。法院判决时候,评判这些情节并不影响定罪。

    积极收集线索,终于博来“立功”情节

    之前开庭,陈增新的辩护律师称,陈在纪委阶段曾积极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广州中院特意致函,但回复是线索尚未查实。

    不过,检方还是补充了一个有利于陈增新的证据。据了解,陈增新在看守所羁押期间,积极收集他人犯罪线索。终于,他掌握的同仓偷渡信息经查属实,被公安认定为立功。

    广州中院在简单的补充开庭后,对这份证据给予了认定。此外,陈增新的家属还积极退赃,因此他有了获得减轻处罚的情节,中院最终决定判处他12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怪事】

    “麻将局长”被批评 仍然一路官运亨通

    昨日,和陈增新一同判刑的还有张育浩、工程承包商郑维山和彭万生。两位商人因为分别行贿了张育浩和陈增新,分别判刑两年半、一年十一个月。张育浩则因行贿、受贿两罪,刑期直接和陈增新看齐,都是12年。

    在陈增新的行贿名单里,张育浩是送钱最积极的一个,共行贿100万元港币、100万元人民币。张原是陆丰市建设局局长。2009年9月,广东省纪委通报他和汕尾市环保局局长李成耀、陆丰市副市长陈镇城等人在午饭后打麻将赌博,因番数的算法不同而互相争执,继而斗殴导致流血事件;事后三人订立攻守同盟,掩盖事实真相。

    这事暴露后,张育浩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但是,张育浩的仕途并没有因此打折。

    就在被纪委通报批评的次月,他就给陈送上了40万元,请求继续“关照”。

    张育浩每次出手送钱都相当大方。2010年他再次贿送给陈60万元,随后转入陆丰市财政局当局长。

    陈增新回忆,他和张育浩认识多年,张育浩第一次送钱是在办公室,把钱放下就走了。第二次以送酒为名,直接把钱搬到陈的家中。

    “陈增新刚来陆丰听说很廉洁,我做生意赚了些钱,作为朋友,给他一点贴家用,这是出于尊重。”张育浩这么说。

    陈增新回忆2011年,陆丰爆发“乌坎事件” ,已经进入汕尾市班子成员的陈增新前来处理,张育浩见到老上司,顺便又奉上50万元。这段时间内,张育浩倒是提过,想进入陆丰市委或市政府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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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21: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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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杀鸡(正确来说应是猪)警猴,鸡被办案单位吃乘一点鸡巴了,鸡屁股也给吃了。一分为二评介陈增新,此人在陆丰是有作为的,但他作为以捞私利为出发点。不要用俗透了的“三观”分析陈增新的心态,只有一个字“麻”。他一路从任职各单位到陆丰任书记,捞利益捞“麻”了,因一路捞得无风无浪,且水涨船高,一路没得捞他也官不到副厅。但他没想到会在因任职陆丰阴沟里翻船。这是偶然和必然,量变和质变。其实现在领导干部的清廉不清廉只是相对而已。其实现有的干部群众对公职人员“贪”的宽容度还是很大的,因见怪不怪了,群众也“麻”了,所谓清廉正派的干部都进到精神病院或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别给我说这话偏激).但从徐才厚、朱明国、陈增新。。。这些从草根基层高升上来出事官员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忘本!他们都是出身于社会底层,曾也是弱势个体。曾也遭受社会的不公,包括他们的家人亲戚曾也求爹爹拜奶奶,我不相信他们没有这个感受和体会。正常的话,他们官至高位,位高权重,本是能因自己的经历体恤弱势干部群众,能有机会有权力能力为弱势干部群众做点公道事。可恰恰相反,他们把自己当皇帝了,这样说对朱元璋不公平。忘记自己过去的感受,蜕化变质自己的出身,从一端奋不顾身地投入扎堆到个权势、铜臭的功利堆中。眼里心里除了个人利益,其他的在他们心里眼里全是天空云烟。干部、群众有事找陈增新,比找美国总统还难,找到了也是敷衍忽悠,骗、推、拖是唯一态度。百姓说,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著。这是你的职责啊,你也曾从苦难百姓中来啊!这是一实事,在某镇一老板与镇干部在吃紧饭,镇干部说要找陈书记真难,那老板一脸不屑:我一个电话保证不到半个钟头就到。果然一个电话不到半个钟陈书记就来了。在普通干部心目,你陈书记在干部之中是何等尊严,可你让老板叫狗一样一个电话就来,那么广大的普通干部在老板眼里心里更算什么?你没同志格也得有点人格啊。陆丰的土地、工程、大面积建设开发,如火如荼,你用得着去捞冰毒的钱吗?陆丰上千干部公务员重要职位地交流、提拔,你非得个个都要钱吗?只有钱的才能得到提拔、重用?少数职位你就等于行善事赠送人家,总可以吧?少卖几个你会死?只要是富人的给够多够足的钱,流氓土匪、婊子通通可以重用提拔。没钱或找不到门路送不进钱的,通通板上定钉--------死定。盗也要有道啊。你这人不杀,何以服众?
发表于 2014-12-26 23: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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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重么?
发表于 2014-12-27 08: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300W判12年就有点重,判12年才300W,鬼才信。。。。
发表于 2014-12-27 09: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心而论,陈阿新刚来陆丰时的确是干的还不错,不过后来的卖官一时也是闹得路人皆知。
发表于 2014-12-27 13: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张育浩(他有前科与陈捆绑太紧跑不掉),陈增新只象征性的供出林X东、林X荣、蔡X陆,而没有一个姓陈的。可以透露出一点信息,陈增新对当时谁弄他基本心中有数。那份材料如不是组织部门或接近核心圈子的是没办法那么清楚的。那些人通过那些关系,一般人知道个屁,在买官的款额不一定准确,其实除了收钱送钱的人,其他人也无法确切知道准确,但绝非空穴来风。
发表于 2014-12-27 13: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帮着一起搞陈增新的,现还假惺惺地常去“关心”他。
发表于 2014-12-31 01:55:0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官位骗到手时,当公权是自己的资产,官帽想给谁就给谁,牢里的犯人也照用,却在需要时把组织当挡箭牌遮羞布挂在口上。无耻!把事关党国安危、地方发展,民生的官位当情礼酬恩酬劳,败类!当做官为谋利的唯一目标时,卖官收钱已是惯性习惯,一切都认为理所当然,心安理得。这就是思维意识。
发表于 2014-12-31 11: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年,陈要在牢狱里度过了。
发表于 2015-1-5 10: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陆丰是天堂;当官,陆丰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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