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wzysw 于 2015-1-7 16:34 编辑
沈书记、陈县长,附城镇政府真是越来越厚颜无耻了 近日,因联河村委会在我群南村民小组账务仍未真正结算清楚的情况下,强行要对我村民小组进行换届选举,我们近百名选民对此极力反对,并于2014年12月22日联名签署《强烈抗议违法犯罪分子再操纵我群南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工作的报告》,并于次日呈送海丰县政府、县民政局、县纪委、县人大以及附城镇政府,以示抗议,希望上述部门能依法纠正该错误行为。但是,看到附城镇政府《关于联河村委群南小组换届选举情况的复函》后,终于明白了“官字两个口”这句话的含义,附城镇政府领导班子真是越来越厚颜无耻了。为了让上级领导们不再被蒙骗,本人决定戳穿附城镇政府的谎言,让大家了解事实真相。 事实如下:
一、2011年7月22日,联河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严重违规操作群南村民小组换届选举,并利用大批黑社会人员对部分选民进行示威恐吓,同时用金钱购买选票进行不正当竞选。经选民举报投诉后,在确凿的证据下被县民政局和附城镇选委会认定选举存在违规行为,选举宣告无效。因为怕追究法律责任,联河选委会一直不予公告选举结果。原村民小组长也多次要求镇政府派驻工作队进驻,一直没有音讯。
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即有效,无效即无效。而附城镇竟然以“2011年换届选举后部分群众有不同的看法,出现新、老干部,村务一直混乱。”在此,请问附城镇政府造成这种现象是谁的责任?为何一直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城镇的这种说辞虽然可笑,但却证明2011年群南小组确实举行了换届选举的事实,给那些在市民网恶意散布谣言中伤原村民小组长不举行换届选举的人当头一棒。在此,本人祝他们全家死光光。)
二、因群南村民小组长吴惠几年来一直实名举报联河村委会吴*治等村委会干部非法盗卖土地和海丰县国土局违法违规办证一事,遭到吴*治等利益团伙恶意的诽谤和诬告。吴*治等人动用各种关系与手段进行打击报复,海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未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即发出《关于要求协助账务审计的函》搜集吴惠等干部私卖土地的证据,群南小组按联河村委会的要求提供相关账务资料交由海*合伙会计中心进行审计。审计过程出现了弄虚作假等不法行为,企图陷害财务人员。明显的打击报复行为。群南小组已将所有账本单据委托海丰县*信会计事务所重新进行审计。
而附城镇政府竟然厚颜无耻,把事情美化成“镇、联河村委高度重视,成立工作组进驻,并走访村民、了解情况……经村新、老干部、代表,多次讨论后,结合群南小组实际情况,由联河村委会委托海丰海城合伙会计事务所……。”附城镇政府什么时候成立工作组进驻我群南小组?走访了猪还是狗?做过什么实际工作,解决了哪些问题?附城镇党委、镇政府于2014年6月8日下午在镇政府会议室确实召开过座谈会议,由联河村委会通知的 18名村民代表参加会议,双方就先解决问题后选举和先选举后解决问题两个方案进行争论,最后会议决定进行表态投票,结果是9票要求先解决问题后选举,5票要求先选举后解决问题和4票弃权。这时领导们又装聋作哑,不认数了,让我们见识了某些官员是怎样开会、办事的。
(在此“赞”一下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办案速度和态度,又是搜集证据又是证实犯罪。但不知为何我们举报吴*治等干部的案件却如此龟速,案件调查了近2年,立个案还要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拖了3个月,2014年9月19日立案后至今差不多4个月了还不采取相关措施,仅以已发传票给当事人,当事人未报到为由敷衍了事。)
三、联河村委是2014年3月依法产生的一届村委会,依照《村民选举法》,正常情况下确实是群南小组换届选举的组织者。但2014年9月19日起他们属于犯罪嫌疑人,按规定已不适宜当群南小组换届选举的组织者。况且联河村委会干部有2011年7月22日非法操纵我群南小组换届选举的前科,选民要求由镇选委会直接组织选举又有何不可。难道镇政府有意让联河村委会故技重演?
就先说到这里吧,附城镇政府的那些事,改天有空再整理些给大家看看。希望沈书记和陈县长以及各位网友们擦亮眼睛,了解事实真相。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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