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楼主: swzysw

[海丰] 沈书记、陈县长,附城镇政府真是越来越厚颜无耻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7 21:37:5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1-7 21:25
上梁不正下梁歪

再加...反腐有政策苍蝇有对策百姓无策...
发表于 2015-1-7 22: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发表于 2015-1-7 22: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强烈反对吴惠,吴广义,变相廉价偷卖我粉围村群南小组自留地。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发表于 2015-1-7 22: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反对吴惠,吴广义,变相廉价偷卖我粉围村群南小组自留地。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发表于 2015-1-7 22: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反对吴惠,吴广义,变相廉价偷卖我粉围村群南小组自留地。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发表于 2015-1-7 22: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反对吴惠,吴广义,变相廉价偷卖我粉围村群南小组自留地。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发表于 2015-1-7 22: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反对吴惠,吴广义,变相廉价偷卖我粉围村群南小组自留地。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萨达姆 发表于 2015-1-7 16:59
什么事,简单描述一下

请查看我以前发的帖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意不可欺 发表于 2015-1-7 17:09
都是同一条贼船上的...我们各个村子联合起来共同维权才行...共同联村实名上访中纪委...可以共同举报苍蝇及其 ...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哥 发表于 2015-1-7 17:16
关注  关注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意不可欺 发表于 2015-1-7 18:49
你说的情况跟海丰县海城镇伍狮垭村的大同小异,保护伞是一直支持黑势力村官的...因为要贪赃枉法谋取非法利益 ...

这就是社会越来越黑暗的原因。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翔★ 发表于 2015-1-7 20:14
看到标题,我还以为楼主说三位一体、、、、哈!


;P谢谢顶帖,有效果就好。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627128765 发表于 2015-1-7 20:19
关注

:handshake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冰淇淋 发表于 2015-1-7 20:36
关注

: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嘢 发表于 2015-1-7 20:43
太黑了

要是没有实证,说也说不清楚啊。拿刷子一刷,黑的都变成白的,白的却变成黑的了。:dizzy: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知青 发表于 2015-1-7 20:53
关注!

谢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1-7 21:17
就是上下齐心协力除掉障碍,构建海丰特色的“和谐”社会!

谢谢仗义执言。
 楼主| 发表于 2015-1-8 09: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linwu 发表于 2015-1-7 22:08

:handshake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