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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流] 中俄签订陆路通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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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4 09: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153年前的今天,1862年3月4日 (农历二月初四),中俄签订陆路通商章程。
1862年3月4日,中俄陆路通商章程在北京签订。通过这个通商章程,俄商在中国边界百里内免税;“小本营生”的俄商可在蒙古各地免税自由贸易;俄商货物从陆路运至天津,进口正税“按照各国税则三分减一”;运往天津、通州的俄国商货,经张家口时可留十分之二在当地销售,一方面免纳子税,另一方面进口正税同样三分减一;俄商从张家口贩运土货回国只纳子税(2.5%),免纳出口正税。这些规定不仅赋予俄国一系列商业特权,并开始了陆路通商减税的恶例,各国侵略者后来纷纷效尤,造成中国税收上的严重损失。

转自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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