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接到海丰县一位群众的报料,他的摩托车停放在某商场停车场,隔天去取车的时候被收取了50元停车费,这么高的停车费也是他第一次遇到。据报料的市民介绍,上个月23号,由于他要去乡镇办事,就将自己的摩托车停放在海丰某商场的停车场里,当他第二天回来取车的时候,被停车费吓了一跳。记者随后来到了这个商场的停车场管理处,商场有关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这种收费是属于市场调节价,也就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相关部门也只能进行引导,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市场和经营者手中。广大车主停车时一定要注意停车场的收费细则,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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