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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wzysw

[海丰] 关于群南小组旧村改造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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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6: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短发的女孩 发表于 2015-5-18 16:02
是否改造是取决于村民意向的,多数人同意你们反对也是没用的。如果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应依法向相关职能部 ...

发表于 2015-5-18 16: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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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6:29
是要打倒一切贪官污吏,但也要分清楚青红皂白。

严查原村干部的贪腐罪状
发表于 2015-5-18 16: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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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6:26
广东省三旧改造要求的标准是2/3通过。你说的90%是广州市2012年的文件,仔细看看文件再说好不好。

1、拿出你的证据来(汕尾市第一个三旧改造项目的红头文件);2、村民的同意签名是否有猫腻,别人已经帮我放在论坛里了(你自己看个清楚)3、真理越辩越明,你身为原村干部的愚子,你那该死的老人现在变成了“在野派”,就放你这头先锋狗出来这到处吠,目的很明显:就是想混淆视听,制造舆论气氛,实则掩盖事实,转移你老头子“在位”时的种种出卖村民利益的恶状。
发表于 2015-5-18 17: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看帖子的人,就一定知道你的身份:粉围原村干部的愚子,记得,是原村干部。原来的,只是暂时安全,肃贪行动还没有到达镇村这一步,我想这离你老头子锒铛入狱的日子不远了,哈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7: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6:56
1、拿出你的证据来(汕尾市第一个三旧改造项目的红头文件);2、村民的同意签名是否有猫腻,别人已经帮我 ...

有证据你就直接贴上了,光说不练有用吗?
我举报吴等联河村委会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和海丰县国土局违法违规办证是2012年初,至今数年了,2014年海丰县公安局经调查取证后给予了书面答复,经常在市民网的网友应该都有所了解。
三旧改造是2011年初签订的,村民一直没有异议。自2014年吴的事被定性后,突然就多了那么多问题,你说到底是谁在混淆视听,是谁在掩饰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7: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7:01
认真看帖子的人,就一定知道你的身份:粉围原村干部的愚子,记得,是原村干部。原来的,只是暂时安全,肃贪 ...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捏造的事实,说得天花乱坠也没用。
法律是公正的,请依法举报。
发表于 2015-5-18 19: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群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发表于 2015-5-18 19: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7:18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捏造的事实,说得天花乱坠也没用。
法律是公正的,请依法举报。

看到我们村自留地(原粉围老村前群南小组自留地共10000万多平方)无故有人在这地方举行奠基典礼仪式,实在让我及村民感到莫明奇妙。 据悉:本群南小组一直有三届以上的村民小组长及财务、会计都没有换届选举,原来的小组长吴惠)及某些所谓的村民代表在未通过广大社员群众一致的同意下,私自将土地答应给一些不知什么公司的开发公司,(怀疑这公司的合法性)合作投建。其间开发商也没有通过老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征得大家人的同意。就和原小组长吴惠)财务吴广义)一起搞什么开发,想想真是荒诞无稽,小组长吴惠)无视法律法规身为村民小组长知法犯法,试问这样的小组长们有什么权力这样做,自留地是大家群众共同所有,小数人能代表群众们的意见吗?简直是无法无天、、、 同样道理,开发商的这种行为难道不是非法占有?目无法纪吗?试问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这种行为行得通和可取的吗?这跟强盗有什么区别,无能市民一愤发表一下午、、、并附上图片,望广大市民评评理,并转发一下!!!感谢,感谢!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粉围群南村民。
发表于 2015-5-18 19:23:2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词夺理!极度卑鄙!自认理亏了用这样的言语来刺激人,你少来,日了别人家的女人自己也承认了。这样的人渣也配讲三旧改造?大家网民拭目以待,看他们怎样飞蛾扑火、自寻死路!你的勇气可加,以身试法、最终必投罗网。
发表于 2015-5-18 19:25:4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请swzysw听好!必将打入牢狱!!!法律公正无情!你等着受死吧!!!
发表于 2015-5-18 19:27:0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颜 发表于 2015-5-18 13:24
给与高度关注

感谢关注!正义的必胜!
发表于 2015-5-18 19:30:3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7:01
认真看帖子的人,就一定知道你的身份:粉围原村干部的愚子,记得,是原村干部。原来的,只是暂时安全,肃贪 ...

自以为目前有保护伞,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发表于 2015-5-18 19:32:0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的凝眸 发表于 2015-5-18 16:56
1、拿出你的证据来(汕尾市第一个三旧改造项目的红头文件);2、村民的同意签名是否有猫腻,别人已经帮我 ...

欺弄无知、自以为是!顶你!
发表于 2015-5-18 19:37:5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7:14
有证据你就直接贴上了,光说不练有用吗?
我举报吴等联河村委会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和海丰县国土 ...

以为你们转移矛盾就可以?清者自清是我们群众!你这叫做贼喊抓贼!目的是混淆视听,让人觉得你们很正义,其实是贼!以为声东击西有用?班门弄斧了!哈哈哈
发表于 2015-5-18 19:42:0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swzysw 发表于 2015-5-18 17:14
有证据你就直接贴上了,光说不练有用吗?
我举报吴等联河村委会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和海丰县国土 ...

放心!一定让你们接受法律的制裁!!!目前证据在握!千万别精神失常和装疯卖傻!真神经病了出资医治你们!再让你受法律制裁。
发表于 2015-5-18 19:43:4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部长 发表于 2015-5-18 16:08
打倒一切贪官污吏

做贼喊贼,此地无银三百两
发表于 2015-5-18 19:50:1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梦中之城 发表于 2015-5-18 15:09
我认为,如果广大村民是支持的话,你们少数人不服的话是不成立的,如果村委会涉及到贪污你们可以向组织部 ...

你怎么得知村民同意?
发表于 2015-5-18 19:51:3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陶神园 发表于 2015-5-18 15:11
看来看去我觉得是你们内部没有调解好。

你怎么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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