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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9 23: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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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出生证的孩子入户口和入学还要办理提供计生证,国家层面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因为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在地方层面,不少省份明令禁止或废止了这一做法,但有些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比如广东省就颁布过文件,要求不能将计生证明与孩子入户口入学捆绑,但据媒体调查,全省有些地市没有落实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捆绑的做法仍在继续。这也同时说明,将计生证明与孩子入户口和入学捆绑,其实是一项“土政策”。以笔者之见,将计生证明与孩子入户口和入学捆绑,没有计生证明就不让孩子入户口和入学,这一“土政策”至少有“三宗罪”。
一是涉嫌违法。不管孩子是不是超生的,是不是非婚生育的,都有权利入户口入学,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反而应当履行保障每个孩子有入户口和入学的权利。可见,以计生证明剥夺一部分孩子入户口和入学的权利,这一做法涉嫌违法;
二是不合情理。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公民应当遵守,超生超育应受处罚。不让这些孩子上学,看似惩罚他们的父母,实际上惩罚最终落在了孩子身上,何其不合情理!何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超生父母的处罚,只是限于收取社会抚养费之类,并不包括禁止超生的孩子入户口和入学。以计生证明剥夺超生孩子入户口和上学的机会,涉嫌重复处罚、一事两罚,同样极不合理。
三是贻害社会。以计生证明将一部分孩子阻挡入户口和学校大门之外,结果会是什么?对这些孩子而言,不能接受文化教育,在以后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将会处处落后于人,处处遭受歧视。这对于社会无疑是巨大的安全隐患,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到头来,对这些孩子的惩罚会落到整个社会的头上,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以计生证明剥夺一些孩子入户口和上学的权利,这是对孩子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每个孩子都是我们的下一代,都是未来中国的希望,生于斯、长于斯的他们,都应当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将计生证明与孩子入户口和入学捆绑是极为恶劣的“土政策”,应该彻底予以清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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