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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5-18 0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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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头痕:
回复 咪咪猫2015 :别逼我爆死他。我都不想做绝的,我一气之下在汕尾各吧爆死他都可能。3年牢饭先去吃着先。居然敢删我回复。
回复我的主题:“要求政府严惩霸占祖堂、欺凌军属的黑恶团伙...” > 汕尾吧
05-0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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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头痕:
回复 猪头痕 :别再回复这个帖了,水得很。再者说,他就不怕被人告诽谤的。在公共场合下,捏造事实,诬陷别人,完全就符合了诽谤罪定罪,在我的劝说下不改,还是那么固执,最高判3年牢饭。我是懒得去跟这种人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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