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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住着大房子,却让“00后”去申请廉租房;明明已不符合租住条件,却还赖着不肯走;甚至还有“享受哥”花了9万装修廉租房准备常住……前些年,杭州廉租房不够完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让不少人钻了空子。不过廉租房的空子很可能即将成为历史,杭州又准备出新招了。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已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其中最大的变化是以后廉租房的申请,要调整房产审核的范围和条件,房产审核范围中将包括你的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等亲属拥有的各类住房。
据了解,《补充意见》将从明年1月26日起正式实施。
先来说说这次房产审核的范围是怎么调整的。
按照以前的规定,廉租房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标准有个硬杠杠——申请家庭成员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现在,杭州把这个规定的范围扩大了——廉租住房申请人的配偶,实际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以及具有法定扶养、赡养、抚养关系的人员拥有的各类住房应一并纳入房产审核范围。
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他的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以及实际共同居住的其他有法定扶养、赡养、抚养关系人员的房产,也要一并纳入审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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