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历来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村问题的重中之重。历史上每次农民起义都与农村土地革命密不可分,什么“等贵贱,均贫富”、“平均地权”、“打土豪,分田地”......等等口号,都是很尖锐的,表现为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所以,农村土地问题是农村的根本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关乎社会稳定、关乎全局的大问题。 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农村土地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如强占耕地建造房屋、任意改变农田用途、任意占用集体土地开掘池塘进行海产品养殖、强占土地种植经济林、非法占用土地造墓、村小组干部不按照程序划分宅基地(或者出卖集体土地)......等等各种土地违法行为依然严重。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是只依靠什么调解手段解决的,而是更应该依靠国土局、公安局等政府工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必须坚决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必须依靠人民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国家强制力得以实施,确保对实施土地违法者及其有关责任人以严惩不贷!最终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如果不坚决打击土地违反行为,放任这种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其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些非法用地者捞取更多的非法收入,“先富起来”。什么“南霸天”、“北霸地”将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新兴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等一切剥削阶级将不断地危害农民利益,社会将不得安宁!!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走群众路线经过土地革命、武装斗争、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革命胜利,就这样千辛万苦打下来的天下经过苦心经营后又将岌岌可危!悲哀呀!悲哀!难道这是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愿意看到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