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人民群众暨外来人员:
近年来,在海丰县委、县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在大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公安机关举全警之力,对毒品和非法枪支违法犯罪,强势扫荡,迎头痛击,予以重创。仅去年以来,全县摧毁制毒窝点7个,缉获毒贩25人,缴获各类毒品(包括半成品)1317公斤、麻黄素等制毒原材料552公斤;查处吸毒人员3998名;查缉非法枪支22支,抓获涉案人员22人,战绩斐然。当前,遵循汕尾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新的战略部署,我公安机关乘胜追击,砥砺奋进,一场声势空前的“除毒害、剿枪患”的专项行动,正以雷霆万钧之势在我县向纵深推进。
诚如众知,吸食海洛因、冰毒、摇头丸及其它软性替代毒品,均属违法行为,一人吸毒,全家不宁。制作、贩卖、运输毒品和枪支,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等,都是严重犯罪,殃及大众,破坏社会稳定。此类违法犯罪,已成社会“毒瘤”,不彻底、干净剔除,祸国殃民,后患无穷。
除毒害、剿枪患,是各级党政负责任之举,是我公安机关重大职责之一,也是建设美好家园的基本保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剿除毒害枪患,于私,行善积德,齐家安业;于公,大义所系,义务所在。
在此,我们吁请:大家模范守法,自觉与毒害枪患作坚决的斗争;担当履行监护人责任,管教子女远离毒品,珍惜生命,让后代在阳光下健康快乐成长;对有吸毒史的人员,莫歧视莫冷漠,多关爱多疏导,防止复吸;提高警惕,细辨蛛丝马迹,严防外地制毒和非法枪支流入,祸及我县;擦亮眼睛,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让毒品和非法枪支无处藏匿,深陷人民战争汪洋大海。
在此,我们也正告:一切违法犯罪分子,须知乾坤朗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放弃侥幸心理,自觉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缴毒交枪,才是唯一出路。
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海丰人民疾恶如仇的凛然正气,我公安机关一定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依法倾力,剿灭毒害枪患,夺取专项行动全面胜利,永保海丰人民安居乐业,红色大地无害无患,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此致
敬礼!
海丰县公安局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