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听闻石望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要代表们签名同意以302元每亩的“白菜价”贱租沙大、石望辖区九孔鱼塭给原塭方曾伟明,期限为2017—2037年(20年,约1200亩)。现场有代表提出以每亩400元租10年,竟然遭到否决。作为石望村人,部分有良心的代表严词拒绝签字,听闻这件事的村民也是义愤填膺! 而几年前,同属石望村的后闩塭租金已经为每亩600元,租期15年,第11—15年租金1000元。而按照目前的市场价,石望村的鱼塭租金价格在1000元至1200元左右。 这几年来,沙大村委与石望村委与九孔鱼塭因为之前的不平等合约在打官司,最终在海丰县人民法院判定原村委会与塭方所签的合同到2017年到期,之后补充的合同因不符合程序等原因判定无效。 按常理,一直打官司这么久的双方已是水火不容。按照判决和常理,应该是等2017年合同期满后,依法收回鱼塭,依法依规依理进行公开招投标。但让人完全无法理解的是,2015年8月23号上午10点,海丰县赤坑镇石望村委干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企图对尚未到期的九孔鱼塭以如上严重低于市场行情的价格让对方续租。而且当时村委干部并不是与代表们商量,是拿着一份打印好的所谓“决议”要大家签字。为什么要这么急急忙忙越权贱租鱼塭?(越权是因为2017年开始的合同,按理不该由本届村委会决定) 有村干部在大会上解释说,这是因为官司不明白,所以要低价租给对方。然而良心代表委托律师查实发现,这其实是个谎言。原来九孔塭方被判2017年后的后续合同无效后,曾反诉至汕尾市中院和广东省高院,皆被驳回,最终广东省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裁定,并且为终审裁定。可以说,沙大村委、石望村委已完全赢了官司。(请看图片所示) 但是突然间双方从反目成仇变得如此亲近,两个村委突然愿意以现在市场价三折的价格租给塭方20年(现在相当于三折,10年后恐怕连一折都没,20年后随着人民币的贬值那就更不敢想了)。着实很难让人不产生双方存在利益输送、恶意串通的嫌疑。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如若查实为)恶意串通,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其实,村民们完全被蒙蔽了,村里的集体利益不是几个村干部的,也不是几个代表的。任何村集体利益涉及的主体都是全体村民(在我国很多成立经联社的农村,村民即股民。村集体的一分一毫都事关村民利益)。村委会干部和部分村代表的签字如果没公示全村,没经村民同意,没有镇政府批准,签了合同也无效。根据我国《村民自治法》第24条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注意,这里是指村民会议,村民如果不知情、不同意,所签的合同也是无效) 目前,村委以及十几个代表签字的所谓“决议”已经严重侵害到本村的集体利益。良心代表们呼吁全村觉醒,必要时签字进行否决。否则铸成大错,不但对不起目前全村的村民,也对不起我们的后代,更无法向已经签订正常合同的其他塭方交代,恐再次引起混乱。 现在,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正在大力反腐,连周.永.康、徐.才.厚这样的大老虎都被抓了,再大再久的案件最后都查出来了,真心希望有关人员能遵纪守法。 我们都是农民,不懂得做生意,但懂得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在一个地方经营更应该懂得“双赢”,不能以侵害他人的利益,这样才是长久之计。 对于任何承包方,石望村民都是一视同仁,一样欢迎的,前提就是不要欺骗村民的感情,侵犯村民的利益。否则,我们将坚决诉诸法律,请求国家主持公道! 石望村良心代表、良心村民敬启 2015年9月9日 9月8日,部分村民代表已经依法到赤坑镇进行信访,镇府答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让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