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 汕尾市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的通告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决定开展2015年下半年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汕尾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未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规定等级的教师。 (二)年满16周岁的户籍在汕尾的社会人员(户籍不在汕尾但工作在汕尾的须提供工作证或单位证明)。 (三)不接受高等院校在校生报名。 二、有关事项 (一)测试地点:汕尾市普通话测试站。 (二)测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25日、31日,11月1日,共4场。 (三)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20日-10月9日。 (四)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2015年10月17-18日。 2.报名确认和缴费地点:汕尾市红海中路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二楼普通话测试室。 (五)海丰、陆河和陆丰的中职学校考生报名、培训和测试时间另行安排。 三、培训 (一)培训时间:见《报名表》。 (二)培训地点:汕尾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采用面授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老师由市语委办聘请省语委认可的国家级或省级测试员担任。 四、测试 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汕尾市普通话测试站参加测试。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社会人员缴交测试费50元(在校学生减半,缴交测试费25元),培训费60元。 六、证书寄送 所有测试工作完成后,市语委办从省测试站领回证书,再委托快递公司寄送给考生,原则上只寄送等级达到二乙以上(含二乙)的证书。 七、其他 有关报名、测试应注意的事项以及考生测试流程等详细说明,请登录【汕尾教育信息网】“汕尾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栏目参阅。 附件: 1.2015年下半年汕尾地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2.2015年下半年汕尾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 3.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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