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区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联合采取行动,依法拆除了汕可路品清段、金湖路段的所有违法建筑物。该行动不仅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好评,也获得广大网民的纷纷点赞,可谓深得民心!他们认为,该行动既彰显法律的威严,也充分体现公正性,期盼政府在拆除违法建筑上真抓实干。 拆迁工作是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长期以来,群众对市区乱占乱建现象的意见很大。按属地管理,城区政府没有执法权,不能对违法建筑进行查拆,市直职能部又因执法力量不足,未能实施有效执法,致使市区违法建筑现象日益严重。虽然在市区曾有过多次拆迁整治行动,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让人感到不是真抓实干。行动过程也不敢硬碰硬、动真格,没有“一碗水端平”,每次拆迁行动只拆除一部分违法建筑,总要留下一些有关系或者是“顽固户、抵抗户”这样的“尾巴”。致使多数拆迁户心理产生抵触情绪:“为什么同种情况我的要拆迁?某人的不用拆除?”这样就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公生明,偏生暗”。市委市政府新任主要领导敢于担当,顺应民意,重视民心,把环境治理作为促进汕尾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切入点,先后依法对市区文明路、三马路等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性拆除。近段时间来,城区的街道变得宽敞整洁,市容市貌有了明显改善,让市民感受创建省卫生、文明城市不是停留在宣传口号上,而是落在扎扎实实的工作上,让他们看到了汕尾城市发展的曙光。 目前,我市的城市建设水平还较低,管理也比较滞后,违法建筑的问题严重,始终是城市管理的“顽疾”,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还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笔者认为,只要政府依法、公平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就能顺民意、得民心,就能树立起政府的良好形象。(来源:汕尾日报 陈 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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