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启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社保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时间是从何时开始至何时止?昨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社保热点问题作了解答。 记者:最近,一些市民通过网络问政和微信平台咨询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事项,请问我市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负责人:很感谢网友一直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也非常感谢热心人士对居民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5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70元,2016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 记者: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负责人: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核事项的补充通知》(粤财社[2015]62号)关于“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人均不低于120元”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粤财社函[2015]191号)有关“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暂按各级财政补助410元/人·年、个人缴费150元/人·年的标准编报”的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 记者: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如何?个人缴纳费用怎么使用? 负责人: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全部纳入市财政专户管理,专门用于支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各级定点医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乡镇卫生院为200元,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有:一是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方面,乡镇卫生院可报销80%,其他医院可报销70%;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方面,可报销60%。二是补充医疗保险标准。在“大额补充”方面,居民基本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超过16万元的部分报销75%,最高报销14万元。在“二次补偿”方面。个人自负基本医疗费用年度超过2.5万元的部分将按分段比例报销:2.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可报销5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部分可报销60%,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部分可报销70%,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部分可报销85%。 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时,可按规定报销基本医疗费用。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可直接在医院办理费用结算手续。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报销16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报销14万元,二次补偿可报销33.75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63.75万元。参保人可报销的医疗保险待遇在省内是比较高的。参保人可通过关注“汕尾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和业务办理指南。 记者:我省一、二线城市的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负责人:最新资料显示,广州市的缴费标准为每人167元;珠海市未成年人为130元,成年人一档为200元、成年人二档为360元;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四市的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318元、541元、499元、150元。 记者: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是从何时开始至何时截止的?有哪些方式可方便参保人缴费? 负责人:目前,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希望广大参保人互相转告,及时办理个人缴费。参保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缴费:一是社保自助缴费方式。参保人本人或代办人凭社保卡到市和各县(市、区)社保经办大厅、镇(街道)人社所社保自助缴费机缴费。二是现金缴费方式。参保人以家庭为单位缴费,由其户籍所在村(社区)代收,村(社区)代收后至镇(街道)人社所缴纳;参保人持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所缴费。 记者: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对象包括哪些? 负责人:缴费对象主要有:一是具有本市户籍,没有纳入职工医保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称“城乡居民”);二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职工医保范畴的关闭、停产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个人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长期养老待遇且未纳入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可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记者 卓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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