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红海湾开发区切实开展“教育先进村”创建活动,树立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家长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自觉性,落实村一级组织承担督促本村适龄儿童、青少年完成学前教育至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 此次“教育先进村”评选条件为各村今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年辍学率0.2%以下,小学5年保留率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100%,年辍学率降低至1.5%以下,初中3年保留率95.5%以上;适龄“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18周岁人口完成高中阶段教育达到85%以上,每个家庭有一名高中阶段在学或毕业生,30%的家庭有一名大学在学或毕业生等。评选程序为各村对照“教育先进村”的具备条件进行自评后,向所属街道申请初评,并提交自评报告、户籍适龄人口就学花名册及有关统计表,再由街道将初评合格的村申报区“教育先进村”领导小组评选。 该区把创建“教育先进村”活动融入义务教育阶段“防流控辍”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订有关教育的“村民自治章程”,使教育工作逐步走向以村委会为核心,以村民为主体,达到村民自治的工作路子。同时,该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氛围;落实创建活动层级工作责任;指导各村建立健全“街道—村—户”适龄人口就学管理机制;引导和帮助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增强义务教育的责任意识。(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林志鹏 通讯员 吴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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