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今夜无眠 于 2012-2-28 23:35 编辑
建言献策给汕尾日报社总编辑“海魂” 尊敬的汕尾日报社总编辑“海魂”: 您好!我是上次向您反映贵社存在的一些问题的“今夜无眠”网友。看了您的及时回复,心里很是感动。再次对您对本人所反映问题的重视表示由衷的感谢! 今天再次发帖子,是想给您提供本人对贵社的一些意见。上次事件在市民网曝光后,贵社六楼的《教育周刊》编辑通过某些渠道联系到了我,我也于本周星期一早上去到贵社。惊喜发现2月19日的《教育周刊》又刊登发表我的文章了。惊喜之余我又“担心”或者“不满”了起来。因为我的那篇稿件已经被刊登整整2周了,要不是我再次来到贵社,我还不知道我的稿件被录用了。周一去贵社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一,“往事不作回首”,事情就将它让历史掩埋吧;进不了你口袋的东西还是进不了你的口袋。二,欢迎继续投稿,好可以”分几杯羹“。所以怕和之前反映的状况重演,故给您提点意见。 希望贵社除了报社记者、编辑、评论员等工作人员发表的文章外,凡录用社会人员的稿件(在此觉得贵社应该将稿酬制度公开,好让作者们自己计算自己应得多少稿费!!不要弄得云里雾里的。) 1.应在该期报刊出版后1——3个工作日内将稿件录用这一信息以短信或者邮件通知等方式通知原作者; 2.如果经费许可的话,还应寄上原作者所发表的那一版报纸样刊,以示尊重。 3.另外重要的是,稿费寄送出去时也应温馨提示下原作者,提醒他(她)本人注意查收。 虽然这一建议可能会引起贵社某些“懒虫”的抗议,觉得麻烦。可是凡是都有个开头,为了贵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所是市政府所支持下的报刊,也不能“夜郎自大”呀。希望身为总编辑的您考虑我的意见。也许您会觉得我幼稚,做事比较较真。(那天去贵社的时候就有人在“批评”我了,说我那件事做得太过了,没那必要)可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当地土生土长的大学生,我有义务为家乡最大型的报社提出自己的认为有益于报社发展的建议。这时候心里竟冒出了个小小的理想,在汕职院毕业后希望能去考取贵社的记者岗位,呵呵·····我会努力的! 谢谢您的阅读!期待您可以采纳! ———— “今夜无眠”于2012-2-28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