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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 中纪委通知:政府不得强制拆迁![赶紧转给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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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7: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2011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性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予以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配套完善的尽快配套完善。

《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通知要求,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通知强调,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

要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纠纷积累激化。要及时总结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进行宣传报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事件,依法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摘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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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11: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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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到时修条路,钉子户就在路中间,晚上看不把开车的吓死才怪。
发表于 2016-1-7 12: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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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有用吗?强拆还不是在继续。。。。。。
发表于 2016-1-7 13:57:1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6-1-7 14: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斗志永不息 发表于 2016-1-7 12:27
2011年的?有用吗?强拆还不是在继续。。。。。。

中央颁发的法律是给老百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利益的,就看你有没有拿起来维护;有这个法律你们没有拿出来维护而不是没有用;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会有很多人会拿起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利益的!
发表于 2016-1-7 15: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用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条例!对于违建及乱占的应该给予实施强制拆迁吧。
发表于 2016-1-7 15: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拆迁的时候总有那么一户或几户贪得无厌、狮子开大口的无耻之徒,拼命想贪多点利益,阻碍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如果一个地区大部分人都配合搬迁,剩下的个别人就必须强制拆迁,要不对大家、社会的利益是种损坏,个人的自私自利影响到社会建设的大利益,强拆就势在必行了!
发表于 2016-1-7 15: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假河口村人 发表于 2016-1-7 14:16
中央颁发的法律是给老百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利益的,就看你有没有拿起来维护;有这个法律你们没有拿出来 ...

呵呵呵呵,跟政府说法律这跟流氓说道理有得一拼。除非你特别有料,不然就算你有八年抗战之恒心和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决绝,N年后,表面上你赢了,其实你已经输在时间这重武器下,遍体鳞伤身心俱惫不成人样。。。
百姓根本就不具备跟政府讲法律的,百姓希望的是政府行为的执行人根据法律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发表于 2016-1-7 17: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假河口村人 发表于 2016-1-7 14:16
中央颁发的法律是给老百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利益的,就看你有没有拿起来维护;有这个法律你们没有拿出来 ...

楼主你也知道法律啦——那中纪委的话又不能当法。
再说不让强拆只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物权,又不是什么都不能拆,给认定违建的话拆了都没得商量咯。
发表于 2016-1-7 18: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wx_cEDzZEK1 发表于 2016-1-7 11:39
呵呵,到时修条路,钉子户就在路中间,晚上看不把开车的吓死才怪。

你说的正是杭州上城区唯独在路中间的一家钉子户,河南人。
发表于 2016-1-7 18:5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傻帽楼主别出去误导人家
发表于 2016-1-7 18: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7 23:17:5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完了,红海西路等断头路工程又嗝屁了,汕尾漫天要价的王八蛋钉子户太多,市政府又可以找借口拖下去!
发表于 2016-1-7 23:4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发表于 2016-1-8 12:48:4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为大众利,支持强拆,绝不能手软
发表于 2016-1-9 02: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强拆的是有i合法证件而且在规划范围内的合法房地产。如果是大路中间的违建,不强怎么拆?
中纪委这个文件和强拆违建是两回事,不要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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