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称,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房价合理回归的基础仍不稳固,个别地区寄望房地产调控政策“转向”的侥幸心理并不现实,房地产调控不允许任何变相的松动。 文章指出,多年来,房地产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房地产业发展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虽然短期内给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和投机者带来不菲的收入乃至暴利,但抬高了居住成本和租金,加大了物价上涨压力,助长了投机风气,为国民经济的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带来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之所以试图绕开调控政策,在执行上“打折”,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财政收入过度依赖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文章强调,这实则是一种可怕的“短视”,土地资源终究有限,如果不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仅靠有限的土地收入“透支”,地方财政必将陷入入不敷出的困难境地。急功近利地走回头路,依靠土地财政收入过日子,虽然驾轻就熟,但也是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的懒政和庸政。 文章还称,国家近年来出台实施的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成果只是初步的,房价合理回归的基础仍不稳固。 在这种情况下,调控力度一旦放松,将引发市场预期的混乱,不仅可能在短期内引发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迅速反弹,而且政府的公信力也将受损,不利于巩固已经取得的调控成果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文章再次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这是中央的坚定决心,也是各地政府和行业的行动方向。需要各地一手控制投资投机需求,促房价合理回归不动摇;一手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满足刚性需求不动摇。” 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做好保障房建设和合理分配,最终构建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 (来源:新华社,有删节) (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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