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63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姜大明   2016年1月1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15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四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第三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五节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第六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第七节 海域使用权登记   第八节 地役权登记   第九节 抵押权登记   第五章 其他登记   第一节 更正登记   第二节 异议登记   第三节 预告登记   第四节 查封登记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保护和利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来源:国土局 作者:国土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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