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五周年回顾与展望座谈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
近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五周年回顾与展望座谈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副司长、郑州大学土地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郑振源提出,对于将被征收人捆起来拉走强拆的行为,应以非法拘禁罪和损害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则建议国务院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   条例立法漏洞造成强拆事件频发   郑振源表示,《条例》出台五年来,强征强拆事件频发,给政府的信誉和民众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补偿方案谈不拢,一是《条例》本身的疏漏,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造成的强征强拆。   “房屋价值可以补偿,停业停产损失可以补偿,但没有提土地的补偿,这就出了问题。”郑振源说,土地补偿怎么补,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怎么补,条例里均没有明确的说法。
源:法制晚报 作者:温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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