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残疾人给市长的一封信
杨绪松市长大人:您好!
本人杜火明,男性,汕尾红海湾遮浪街道长沟村委新沟村人,1963年10月28日出生。一向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我于9岁那年,得了麻痹症病,因家境贫穷,无法及时找到良医,后来幸遇民间医生施治,虽然能重见天日,但因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双腿弯曲变形,行走不便而残废。给社会带来负累。
幸天怜悯,好人帮助,我在1994年组建了家庭,妻子贵州人,名叫王培先,现育有子女2人,娶妻后靠妻子做点杂工,家人照顾,自己在红坎村湖滨路十字路口弯角处开了间4平方米小铺,卖点香烟饮料等日杂用品,政府关心,给予低保和残疾照顾,勉强坚持着过日子。
现因街道整顿,铺位被拆除,妻子年岁也大了,找不到合适的工,一家人的生活面临艰苦困难,俗话说“柴米夫妻、酒肉兄弟” ,现我妻子情绪极度低落,意志消沉,如果连最低的生活都不能保障,是否会妻离子散?我越想越害怕。
百般无奈之际,向杨市长您提点小要求,我不敢奢望,也没有能力奢望,只希望政府体恤我之苦情,在遮浪观世音景区内给我一个铺,卖点香烟、饮料,一来可稳住妻子,二来挣点零钱买点米,坚持着过日子。我还在25岁那年做过二次肾结石手术,医疗药费至今还未还清加上每月要400元租房,生活确实艰难。
我的申请希望能得到杨市长您的重视,急我所急,忧我之所忧,尽快给予安置!万分感谢您!
申诉人:杜火明 18927930733
2016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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