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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方案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稳步健康发展,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以及《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和《汕尾市“强师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把提升教师学历水平作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教能力全面提高,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专任教师32853人,其中幼儿园教师1869人,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占41.04%;小学教师15536人,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占73.6%,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10.28%,;初中教师9624人,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53.74%;普通高中教师5072人,学历达标率92.96%,研究生学历教师占1.97%(见附表一)。据统计,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小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等指标均排在全省后三位,多数指标排在最后一位。 三、工作目标 至202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标准。幼儿园专任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比例达75%以上;小学专任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8%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4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达85%以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比例达10%以上。 四、工作措施 1.大力提升教师学历水平。以远程教育、脱产进修、自考、函授等多种方式,大力动员和组织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学习。至2020年,组织6532名中小学教师参加本科学历提升培训(其中市城区560名,海丰县1114名,陆丰市4274名,陆河县331名,红海湾194名,华侨管理区45名,市直14名);组织3554名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参加专科学历提升培训(其中市城区148名,海丰县301名,陆丰市2868名,陆河县115名,红海湾94名,华侨管理区20名,市直8名),大幅度提高教师学历层次(见附表二)。 2.严把入口关。今后招聘幼儿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镇中心小学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招聘初中教师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应招聘一部分研究生,2016年至2020年分别招聘90名、100名、110名、120名和120名研究生充实到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学历结构。 五、培养经费 教师学历提升培训从2016年起实施,至2020年结束。本科学历提升对象6532人,培养成本约为4572.4万元(按7000元/人测算)。培养经费由市、县、校、个人共同承担,市财政对取得本科学历的教师给予2000元补助。各县(市、区)、学校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的补助,不足部分由教师个人承担。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市财政一次性补给安家费1万元(其中:市直学校教师补贴2万元)。幼儿园、小学教师提升专科学历层次的经费由县(市、区)研究解决。 六、组织管理 1.分工实施学历提升工作。本科学历提升工作由汕尾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联系高等院校在汕尾设本科学历函授点,组织具有专科学历教师参加学习。市直学校研究生学历教师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市、区)研究生学历教师招聘工作由各地组织实施;专科学历提升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2.确保培训学习实效。为避免教师学历提升而能力不提升问题,保证教师通过学习培训在学历、知识、能力等各方面都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须对教师培训学习过程实行严格管理。一是严把入口关,参加函授学习的教师必须通过成人高考并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才能取得入学资格。二是加强过程管理,入学教师由培训院校严格执行正规管理,保证上课学时、作业、测试等学习要求落到实处。三是严把出口关,教师须参加毕业考试,每科达到及格以上成绩才予发放毕业证书。 3.经费补助办法。从2016年起至2020年止,对参加汕尾市教育局组织本科函授学习的对象,或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取、脱产进修得本科文凭的教师,市财政给予每人2000元补助。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函授学习对象的补助经费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培训院校。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自学考试、脱产进修取得本科文凭及招聘的研究生学历教师,补助经费由市财政拨付给各县(市、区)财政局或市直学校。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应于每年10月底前对招聘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及当年取得本科文凭教师造册登记,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核准后拨付经费。 七、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把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的核心工作。 2.落实经费,减轻负担。建议各县(市、区)亦按不低于市标准对提升学历教师及招聘的研究生予以补助,教师所在学校尽可能给予适当补助,以减轻教师负担。 3.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领导应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培训,为教师参加学习、培训创造条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与学习。教师本人也应该积极主动处理好工学矛盾,尽量做到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附件:1.汕尾市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情况统计表 2.汕尾市中小学教师需提升学历层次统计表 3.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花名册 4.取得本科学历教师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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