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少儿文化艺术的发展,打造培育汕尾特色文化活动品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拟举办红海之星——汕尾市首届少儿艺术花会,为确保高质量举办本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汕尾市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提出的任务,切实开展少儿艺术活动,提升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繁荣我市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
二、举办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6年5月28日,在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举行。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汕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汕尾市文化馆
四、花会规模 本届花会将面向全市选拔一批优秀少儿艺术节目,初赛以观看视频的方式,从中评选出3台节目比赛,包括: 1、少儿舞蹈原创专场、才艺展示专场; 2、少儿音乐原创专场、才艺展示专场; 3、少儿语言艺术(含戏剧、曲艺等)原创专场、才艺展示专场;
五、参赛人员资格条件 参加花会比赛演员,必须是2002年7月以后出生,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 每个节目的演员不能超过16人;音乐、舞蹈的节目时长不能超过5分钟,戏曲、曲艺类或其他综合节目时长不能超过8分钟。
六、参赛节目要求 凡原创参赛节目必须是由我市业余作者在2013年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之后创作、未参加过省级以上评奖的新节目,参赛节目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凡专业文艺团体、电台、电视台等单位的专职人员创作的节目以及专业、业余作者创作的节目不属参赛之列。
七、奖项设置 本届花会设综合奖和组织奖。综合奖设金奖、银奖、铜奖三个等级。 获奖单位和个人均发给获奖证书、奖金。组织奖以县为单位评选,根据近年以来开展少儿文艺工作和参加本届花会成绩综合评定。
八、评委组成 拟邀请评委10人,每组邀请省专家1人,其他在本市舞协、音协、剧协中邀请。
九、活动要求 1、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以选拔节目参赛为契机,大力开展少儿艺术培训、少儿文艺活动等,积极组织县(市、区)镇级选拔,引导少儿艺术创作、演出,选拔推荐优秀少儿艺术节目。要充分调动社会艺术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优先选拔由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推荐的节目。 2、本届花会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市直单位由市文化馆牵头组成市直代表队),由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在本县选拔并向市推荐,每县和市直代表队最多可推荐10个节目。“花会”组委会将从各地推荐节目中择优选定参赛节目。 3、各县(市、区)推荐节目须填报“节目推荐表”(见附件1),每个节目报送节目DVD碟一张,语言类节目须附文字台本、音乐节目须附曲谱一式6份。
十、工作日程安排 1、三月份拟定工作方案、发出活动通知,落实活动经费; 2、四月份推荐、审查参赛节目以及参赛人员登记; 3、五月上旬落实比赛地点、邀请评委、初赛落实经费,做好赛事及汇报演出舞美、节目单印制等相关项目; 4、五月下旬正式举行比赛。
报送时间15曰前,联系电话3822477、382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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