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腐败的重点已经找到,接下来就看纪委同志的行动了
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是基层腐败的高发区,所以要把这两项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这两个领域存在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二是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是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是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是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 七是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八是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那么,谁有可能存在这些问题呢? 一、 各县(市、区)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 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 这些单位和人员与群众的联系最紧密、与群众的接触最频繁,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最容易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紧盯不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头戏,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直查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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