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楼主: 郑溢涛

[论汕尾] “埔陇宫”现象(纲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13 15: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学路 发表于 2016-5-13 15:21
文人相轻  武人相重

没有人格的文人,猪狗不如
发表于 2016-5-13 15: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刘红 发表于 2016-5-13 15:12
社长不管这点事

主编管吧
发表于 2016-5-13 15: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地下党 发表于 2016-5-13 10:48
德性不改,什么都一样

口无遮浪之徒,终归有一劫
发表于 2016-5-13 15: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3 01:12
像治赠前辈的《发扬陈炯明爱国爱乡精神…》这样的帖为何却不置顶?!不少肤浅帖、甚至一些挑拨离间的帖却不 ...

口无遮浪之徒,终归有一劫。好自为之吧
发表于 2016-5-13 16:04:3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几遍,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楼主:
1,埔*宫现象是什么?
2,文中涉及网友埔某宫,有没有征得埔某宫同意?
3,即使是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在行文通告上也未敢用全名,楼主为何直指刘某明埔某宫?
4,楼主所列现象与埔某宫何关?以埔某宫命名是否会对埔某宫造成伤害?
发表于 2016-5-13 16: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陈显兵 于 2016-5-13 22:03 编辑

恳请汕尾当局有关单位深入调查这件事情来龙去脉。

一;当今网络法令使用笔名是合法的;
二;是谁肆无忌惮在网络公众平台暴表网友真正身份?如此做法会不会导致网友家人及其本人身心之负面影响,活在阴霾之中。
三;在执法机关保持缄默的同时,谁有权力可以定一位网友的错误及罪行。
四;研究会本身的权力范围在为学术研究服务,包括古今中外,百家争鸣,广开言路,除研究之外,对不同观点的人士不可以施用恐吓手段及其谩骂。为什么出了那么多个文化法官?和现在履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公民法是否有相抵触?

网友们可以说说看。
发表于 2016-5-13 17: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过日 发表于 2016-5-13 16:04
看了几遍,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楼主:
1,埔*宫现象是什么?
2,文中涉及网友埔某宫,有没有征得埔某宫同意? ...

是啊,请当局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发表于 2016-5-13 18: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汕尾日报社对此事过问一下。

一位政审干部竟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所秉持的政治立场,在这里口无遮拦,满嘴污言脏语攻击网友,罗列罪名,这是算什么行为?
发表于 2016-5-13 21: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红 发表于 2016-5-13 15:28
没有人格的文人,猪狗不如

稍安,别抹杀自己智慧
发表于 2016-5-13 21:40:1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3 18:01
请汕尾日报社对此事过问一下。

一位政审干部竟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所秉持的政治立场,在这里口无遮拦, ...

王社长、李总编:注意管好本报社的看家狗
 楼主| 发表于 2016-5-14 13: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飞过日 发表于 2016-5-13 16:04
看了几遍,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楼主:
1,埔*宫现象是什么?
2,文中涉及网友埔某宫,有没有征得埔某宫同意? ...

看不出“埔陇宫现象”与什么有关,与什么无关,看来你是只适宜写写风花雪月口水诗的。邑内骚人墨客,多是与你一样的人文格局,这是日后想剖析的一个方面。
别的小儿科问题,没必要答复。
发表于 2016-5-14 13: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不复,而是不敢复。
发表于 2016-5-14 13:56:1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4 13:06
看不出“埔陇宫现象”与什么有关,与什么无关,看来你是只适宜写写风花雪月口水诗的。邑内骚人墨客,多是 ...

应该是不懂得复
发表于 2016-5-14 13:59:5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拉西扯,像赖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发表于 2016-5-14 14:01:3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显兵 发表于 2016-5-14 13:48
不是不复,而是不敢复。

现在已经是丧家的乏走狗
发表于 2016-5-14 15:01:2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4 13:06
看不出“埔陇宫现象”与什么有关,与什么无关,看来你是只适宜写写风花雪月口水诗的。邑内骚人墨客,多是 ...

这叫小儿科?原来主任大人不当他一回事!可以随意侵权,公务员政府官员就是不一样!这叫天下草民怎生存?
若是有政府人员在网上写郑某某现象,请问主任大人有何感想?该不会当它是风花口水诗吧?
发表于 2016-5-14 15:16:3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郑溢涛 发表于 2016-5-14 13:06
看不出“埔陇宫现象”与什么有关,与什么无关,看来你是只适宜写写风花雪月口水诗的。邑内骚人墨客,多是 ...

我看你最好直接点!别拿埔某宫说事,这是你风格吗?干嘛落井下石?干嘛不在埔某宫没被人肉之前写这个?欺软怕硬。。。。
发表于 2016-5-14 15: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任应该道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