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通知中提到文化公共场所要向公众免费开放,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等。
据了解,汕尾文艺、公益团体或县区政府等要想在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举办文化惠民活动,均要被收取场地租用经费,上万至几千不等。请问这样合理吗?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诞生的宗旨又是否是在《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纲要范围?
汕尾是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但城市的规则建设相对落后,市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根本少之又少,再者,商业会展中心也没有。我市文化艺术团体想要找个安全系数较高的文化场所,大多只能选择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但该中心的租用收费情况,着实让人望而却步。想要群众办和参与文化惠民活动,没那么容易啊!
本身该中心是由汕尾市政府出资兴建,那为什么不真正的统筹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对于文艺、公益团体或县区政府在中心举办的文化惠民活动就该实行免租,且积极引导、大力支持!当然,具体如何改革机制和实施,相信本届政府领导有这样的智慧与能力为老百姓解决这个矛盾。
相关介绍: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原名汕尾市科技文化中心,位于市区汕尾大道与红海东路交叉处的市区中心地带,是集影视、歌剧、大型会议、展览、群艺、娱乐、办事大厅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城市景点的文化公共建筑。该工程由汕尾市政府出资兴建,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汕尾市城区建筑安装总公司中标承建,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2012年5月7日,在马思聪百年诞辰系列纪念活动上,国家艺术团体及省直文化系统有关领导、专家和艺术家,汕尾籍企业界人士和知名人士,马思聪家属代表,参加纪念活动的其他领导和嘉宾,市几套班子领导成员,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挂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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