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仁涵四海 于 2016-5-16 11:33 编辑
先进的社会制度是法治社会。现在我国提倡依国治国,高层显然是具有法治思维的,并形成了共识。但中国现实是大多数公民缺乏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90年代初期以后,公民法治意识开始淡薄,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猫论"社会思潮的影响下,很多公民开始利用手中权力及一切社会关系赚钱,整个社会趋之若鹜,继而以人治打破法律法规"枷锁",以权牟取国家钱财和资源。一些领域法律法规形同虚设,一些地方贪腐官员开始形成利益集团,破坏法律制度,卖官买卖,侵占公共资源,干扰社会事务,形成强大的社会势力,并逐渐左右所在区域公民的实现社会生活、思维定向和价值观念,解决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权益问题及矛盾纠纷不再以法律、道德、公序良俗规范为依据,而以人情关系、亲疏关系、利益关利为准则。长期如此,形成了办事以人际关系、利益关系代替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正常的社会关系,枉法循情成为社会常态。形成了不关心法、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恶性社会状况。循情枉法产生了钱权交易、贪污腐败,践踏了社会公平正义,践踏了法律。执法者公断之不公的同时引致了私决的盛行,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以不同的方式解决自己社会生活中产生的权益关系和矛盾纠纷,社会各种恶性乱象由此而生,人们竞争钱财不择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尔虞我诈,变得口是心非,变得贪婪凶恶,道德沦丧,治安问题、诚信危机越来越严重,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都处在乱象的危险当中。贫富日益悬殊,弱体公民基本生存条件得不到法律保障。公民之住房、教育、医疗、食品存在问题日益严峻。普罗大众、弱势群体成为社会乱象最严重的受害者,底层百姓悲剧层出不穷。
依法治国的全面实施是根治社会乱象的法宝,也是普罗大众、弱体群体的救星,是百姓之福。当务之急是对国民进行全面普法教育,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使之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参与支持配合监督依法治国,为不断完法律制度及法律法规尽一份公民的责任一一积极建言参与,投上你神圣的一票。做到议法、尊法、学法、循法,如能这样,依法治国必将水到渠成,社会乱象亦将越来越少,一个秩序井然、安全宜居的中国必将在不久的将来出现。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