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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陆丰“任性”局长不作为未立案 拒不拆除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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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09: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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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坟爷”林耀昌的卡绿达建材市场非法占地31296.44平方,其中2.4万平方米系租用其兄林耀忠的土地(国土部门{1998}237号文件登记用途为种养农用地,到2011年建设该土地已闲置12年),并非商住或者其他可兴建市场的建设用地性质;另有5464.70平方为袁玉红所有,登记用途为仓库、宿舍。另1831.74平方系林耀昌向林某、林某通过协议租用取得,同样并非建设用地性质。
根据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现状调查中,该土地国土部门登记城镇用地5779.32平方、水田16217.46平方、园地3.04平方、林地9296.62平方。对此,“坟爷”林耀昌建材市场用地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陆丰市国土局局长涉嫌故意包庇刑事犯罪案件。陆丰市住建局违法为该建材市场办理两年《临时建筑许可证》,且逾期23个月拒不依法拆除。
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责令依法强制拆除违建
    “坟爷”林耀昌的卡绿达建材市场用地未经国土部门依法批准,违法擅自改变用地性质,违建临时建筑并已逾期23个月拒不拆除,陆丰住建局长佘镇军未依法依规执行拆除,而是放任违建市场继续出租牟利。且该违建市场及土地同时涉嫌骗取陆丰市农信社巨额贷款案件。
     广东省住建厅、汕尾市住建局、市规划局、陆丰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行政法》、《强制法》、《物权法》、《土地法》等法律规定,多次责令陆丰市住建局依法强制拆除卡绿达建材市场违法临时建筑物,但遭佘镇军打折扣。
“坟爷”林耀昌卡绿达建材市场属非法建筑
    201539日,陆丰市住建局向卡绿达公司下达限期拆除的行政命令,限期卡绿达公司两个月内完成搬迁和自行拆除工作。
    但卡绿达公司并没有让商户搬迁意愿和告知该市场属于违法建筑需拆除,反而教唆和捆绑不予退回基建费为借口,要求商户一起抗法来保全该违法市场的行为,而大部分商户因入场时被收取高额的“基建费等费用”不予退回相挟无奈听之任之。而住建局长佘镇军、原规划股长庄杰涉嫌提供保护伞,未尽行政职责和监管责任放任违建市场继续出租敛财。
2015824日,汕尾市城乡规划局介入调查此事
    经调查,汕尾市城乡规划局认为,卡绿达公司逾期未拆除非法建筑物,陆丰市住建局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68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停止建设和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举措”的规定处理。
2015109日,广东省住建厅复核此事
    广东省住建厅经过复核作出《关于林键国信访事项的复核意见书》(粤建执信{2015}66号),认定“坟爷”林耀昌名下卡绿达建材市场逾期临时违建,督办汕尾市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68条之规定,予以依法拆除。
20151023日,陆丰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命令
    经过复查、审查,陆丰市人民政府向陆丰市住建局下达《关于责成依法强制拆除逾期临时建筑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陆丰市住建局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方承担。
    实际上,“卡绿达”公司在政府部门下达限期拆除决定的通知后,逾期不拆除,继续营业,也没有在有效期内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陆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责成依法强制拆除逾期临时建筑的通知》则是要求陆丰市住建局依法拆除违建,而该局局长佘镇军未予执行,已涉嫌构成失职渎职行为。
陆丰纪委调查组未对佘镇军立案或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政府部门多次督办依法强制拆除该建材市场违法临时建筑,因住建局长佘镇军等人涉嫌提供违建保护伞,拒不依法拆除违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政治纪律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无视《规划法》、《行政法》、《强制法》、《土地法》、《物权法》及陆丰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命令,拒不依法拆除“坟爷”林耀昌建材市场违法临时建筑物,也不对该违建实施监管和停止商业用水用电措施,导致违建继续出租牟利,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产生“政令不通。”
    目前,陆丰市纪委调查组(张组长)、汕尾市住建局、组织部门尚未对佘镇军涉嫌多项违法乱纪和违反党员领导干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或调离岗位。
陆丰工商回复称,该违建市场没有合法经营资质
    卡绿达公司继续出租敛财拒不拆除违建,还成立以陆丰市环保局干部袁玉红为法人代表的“陆丰市卡绿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卡绿达建材市场经营管理责任有限公司”继续经营。
    20163月,陆丰市工商局调查该市场回复:“关于陆丰市卡绿达建材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及到临时建筑逾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和《汕尾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暂行)》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当地工商部门于2016229日迅速对陆丰市卡绿达建材综合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陆工商企管字〔201601号),责令其五个工作日内变更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或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如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处理。
陆丰国土局拒不依法移送“坟爷”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
    201212月,国土局对“坟爷”林耀昌卡绿达建材市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采取以“罚款3元每平方”,未对其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61月,广东省国土厅督办复查“坟爷”林耀昌经营“卡绿达建材市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潭西镇安福公益墓园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两案的面积”,而国土局仅对卡绿达建材市场追加罚款每平方20元的行政处罚,拒不对其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审查。
陆丰市法院依法裁决
    据悉,20164月,陆丰市人民法院审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裁决,认定法律已经生效,依法裁决“行政诉讼期间,不应当停止行政处罚的进行。”依法支持陆丰住建局依法强制拆除该违法临时建筑。
家属组织涉黑人员“暴力”抗法未被处理
    201624日,“坟爷”林耀昌胞兄林耀忠、侄子林春强、马仔林中存(犯诈骗罪刑满释放、现潭西镇人大代表、在职涉案安福墓园员工,任职高园村长期间涉嫌职务侵占公款等违法问题,于20155月由陆丰市纪委移送陆丰市公安局,但12个月未被查)等人组织、雇请社会闲杂人员100余人干预行政执法、堵塞交通等暴力抗法行为,并通过10辆汽车和一部挖土机挡住违建市场大门口,将执法队伍拒之门外,且以某领导亲戚为主及其家属围住执法人员,达到逃避拆除之目的。
    据知情人透露,“坟爷”林耀昌胞兄林耀忠不但重金雇请社会闲杂人员,每人配发200元现金,还重金雇佣陆丰市司法机关原领导亲人组织“暴力”抗法,威胁执法人员。
省、市“拆违”行政命令,局长佘镇军未依法执行
时至今日,政府多部门依法决定、责令强制拆除该违法临时建筑物,但住建局长佘镇军等领导涉嫌为违建市场提供保护,行政不作为等导致至今“屹立不倒”,并继续出租牟利。甚至个别律师充当“讼棍”,歪曲事实欲洗白违建市场涉嫌违法行为,伙同“坟爷”林耀昌在法院等部门关系网为该违建完成“黑变白”合法化的企图。
由此,举报人希望省、市人民政府、纪委、住建、规划、国土部门督办陆丰住建局及时依法拆除“坟爷”林耀昌卡绿达建材市场违法临时建筑,追缴市场违规牟利税收及无证经营商户的税收,并对陆丰住建局长佘镇军等人涉嫌违法乱纪问题进行立案追责。同时,督办陆丰市国土局及时对“坟爷”林耀昌卡绿达建材市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移送公安机关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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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0: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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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任性??
发表于 2016-5-18 11: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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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17: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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