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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资讯] 各位购房者注意啦 开发商“送面积”问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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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2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2014年7月起执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大幅度赠送面积的行为已经不被允许。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许多楼盘推出的新项目,仍有大幅度赠送面积的现象。据业内人士介绍,如果这些项目是通过了规划审批的,则属于合法,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购买这类房屋存在法律风险,消费者买房前要注意户型是否通过审批。

调查

开发商“送面积”层出不穷

记者近期踩盘时发现,尽管去年起大幅度赠送面积已属违规,但目前不少楼盘仍然存在这种现象。比如位于白云区的一个高档住宅大盘,近日推出180平方米的大户型,除了首层之外,还打造出了一个夹层以及5米层高的地下空间。而整个地下空间包括延伸出的庭院面积全部赠送。另一个位于增城的别墅产品,也“白白”赠送了层高4.2米的地下空间。但按照规定,净高超过2.1米的地下空间,必须算全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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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2 10: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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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赠送地下空间,“百变户型”、“N+1户型”等诸多类型产品也层出不穷,且存在政策风险。比如天河珠村珠吉街道的富通雅苑就曾经面临因为N+1户型,业主都面临要拆墙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该开发商不够专业导致。据了解,一般来讲,许多N+1户型在未通过规划验收时是不封闭的,完全按照规划报批的图纸来做。等规划验收通过后,交楼前会根据业主需求统一封闭阳台外墙,安装玻璃等。这样,交付给业主使用时,原来的阳台已经俨然成为卧室了。而富通雅苑在申请规划验收前,在规划局眼皮下就封闭了阳台,不可避免地被定性为擅自违建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5-22 10: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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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买房注意户型是否通过审批
据记者了解,自去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后,买房房屋面积不能随便送了。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还存在的赠送面积行为,很多都是赶在去年7月1日之前通过了规划审批。而在这个时间之后,所有的项目规划就必须按照规范来实施,无法打擦边球。但购房者在看房时也要注意这类户型是否通过审批,若未通过,则属于开发商的不合法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内阳台: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楼主| 发表于 2016-5-22 10: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楼主| 发表于 2016-5-22 10: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下室: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也就是说,“买一楼送地下室”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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