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提出,着力构建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补齐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短板,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汕尾,其中的措施之一就是: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
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体制机制。将公共卫生安全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公共安全体系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体制。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精神卫生、职业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建立健全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密切协作、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
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到2018年,本市疾病预防控制综合水平有效提升。
增强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健水平。优化整合各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示范工程,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按照三级规划建设,所有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达到二级水平。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距,落实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 来源:“汕尾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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