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请市、城区 两级发改局的各位领导、尤其是主管价格的领导看一组数据: 小风帆幼儿园近年保教费: 2009年2月 1068元 2010年2月 2320元 2012年8月 3560元 2013年8月 3980元 2014年8月 4580元 2015年8月 5380元 2016年8月 学校拟调整为6180元 (以上根据学生家长历年收费单据整理,不保证100%正确无误)
请市、城区发改局认真对照《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粤价〔2012〕47号)第九、十、十一条条款:
第九条 对不存在第八条规定情形的备案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如有异议,应在自正式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可要求申请备案的幼儿园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粤价〔2009〕254号)对保育教育成本进行审计的报告;逾期未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补充提供资料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第十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按照幼儿园分类管理规定,每3年对当地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成本进行监审,并向社会公布各类幼儿园的平均保育教育成本,积极引导民办幼儿园合理确定保教费标准。
第十一条 行政区域内经确认的各幼儿园收费备案信息,由各级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在政府网站集中公示。
请市、城区发改局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第九条:价格主管部门如有异议,可要求申请备案的幼儿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保育教育成本进行审计的报告。小风帆无耻地每年都申请涨价,发改局都大开绿灯。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比所有人都明白汕尾的cpi指数和房价水平,你们真的对小风帆提价行为没有任何异议?还是你们无视?不作为?故意放水? 2、根据第十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每3年对当地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成本进行监审,并向社会公布。请问贵局是否按此文件要求3年做一次成本监审了?请问你们公布在哪里了?贵局是不是故意不作为呢?还是懒政呢? 3、根据第十一条:经确认的各幼儿园收费备案信息,要在政府网站集中公示。可是我翻遍了贵局网站,都找不到小风帆幼儿园2008年以后的收费备案信息。请问贵局为什么不公示?我们300多名学生家长投诉一个多星期了,贵局为什么还不把近几年小风帆幼儿园收费备案信息予以公示? 行政不作为可恶!连续多年行政不作为更可恶!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请市、城区 纪委能够加大对此类不作为官员的问责力度!真正将汕尾行风政风提升工作落到实处!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