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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资讯] 宿城区集中一审宣判40余起酒驾案 摩托车酒后驾驶占九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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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16: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宿迁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刘硕 通讯员 朱来宽)3月6日下午,宿城区人民法院对40余起“醉酒驾车”案件进行一审集中判决,其中有90%以上都是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判“危险驾驶罪”。

  自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随着严查酒驾的声势力度不断加大,“醉驾入刑”、“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了许多驾驶人心中的铁律。但现今一些农村地区,很多人对酒驾的认识仍存在着误区,认为酒驾仅仅是针对汽车驾驶而言,不把酒后驾驶摩托车当回事。

  在这40余起案件中,年龄最大的醉驾人陈某于2011年7月20日参加朋友聚会,因为高兴喝了大量白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在仓集镇街道由北向南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到医院治疗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在对其血液检测时发现,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7毫克/100毫升,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1000元。

  年龄最小的醉驾人胡某今年才24岁,酒后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从市区楚街荷花池西南角出发,沿楚街向南行驶至富康大道与威海路交叉路口时,由于其满身酒气,被执勤民警拦下,后经血液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0毫克/100毫升,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在庭审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在这40余起的案件发生时间都是在晚上7点至凌晨2点之间,多是晚上在应酬之后回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且超过90%以上都是驾驶摩托车的司机。

  记者从宿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获悉,自今年1月以来,共有71起酒驾案件,这次集中审判的40余起醉驾案件中,酒后驾驶摩托车案件达90%以上。据该庭庭长李夫宝介绍,目前,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很多人对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危害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再加上有些中年人对自己的驾驶技术盲目自信,一些人甚至认为酒驾仅是针对汽车驾驶员而言。李夫宝认为,社会各界应继续加大酒驾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这种普法宣传尤为重要。
作者:  编辑:中江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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