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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镇“咸茶说事
五一“海上游”首
名单公示!这些学
某地多车摔倒,各
汕尾 | 商周时期
网友举报!周某被
下了高铁直达海边
总投资2.3亿元!
40所小规模学校将
红宫红场旧址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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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陇宫 发表于 2016-7-8 13:19 这不是民事纠纷,是公然在大庭广众侮辱妇女,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公安机关可以行动了
≮優雅哋澬τа 发表于 2016-7-8 21:05 你怎么不说这对奸夫淫妇也应该赔偿原配的精神损失费
煎粿条 发表于 2016-7-8 14:07 看到视频时我们的民警竟然制止不了,虽然小三可恨,但这样伤害人就不对了,而且也造成了交通拥堵,人民警察 ...
和谐 发表于 2016-7-9 23:08 施暴力人,法盲。构成刑法事件,全国首例暴力场面大。有关部门给网民答复?是否定性!!!
埔陇宫 发表于 2016-7-9 13:08 刑事犯罪
仁涵四海 发表于 2016-7-9 23:41 很多人都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大部分的中国人都不关心法制,缺乏法律常识,需要普法启蒙。
周先生」 发表于 2016-7-9 21:16 第三者能好好活下去就是原配最大的幸运。
hao6628242 发表于 2016-7-8 13:48 民警也是醉了,无论原配多有理,也不能这样伤人,这是故意伤害他人罪,轻伤就够入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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